• 索 引 号:QZ09024-3000-2019-19044
    • 备注/文号:安建﹝2019﹞40号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4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19-01-25 09:58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和省、市有关部署,现就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层518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027;邮箱:axxzjj@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常规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上网;政务信息由机关经办公室上网发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动落实公开。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更新责任分解表》任务分解要求,要求有关股室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着力加强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征收工作等领域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工作需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包括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指南、部门动态、质量安全监督、城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物业企业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将政策解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依托12月4日法制宣传日进行《防空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解答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依托县长信箱、咨询投诉、政务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受理公众咨询、意见建议和诉求。2018年度共受理并及时答复咨询诉求件141件,积极回应重大舆论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5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10件。2018年主要通过信函和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往年主要通过信函受理。无受理“不予公开”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各年度依申请公开的10件,均已在当年度给予答复、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8年度,“不予公开”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历年累计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行政诉讼数量2件。

      2015年5月13日,高秋荣向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2015年5月15日我局收到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2015年8月12日,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15年9月11日该案审理终结,安溪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高秋荣的诉讼请求。高秋荣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 11月24日我局收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5年12月10日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高清法庭公开审理,2016年1月29日,泉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原告高秋荣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2016年5月4日,高秋荣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8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终结,指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因机构合并,机构职能已转移至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应诉方为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8年7月23日,福建永东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投诉,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D地块工程第一中标人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与另一家投标人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控股关系。2018年8月23日,我局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安住建投诉[2018]第002号),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不服,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0月8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受理后,同日向我局发出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2018年11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撤销我局2018年8月23日作出的安住建投诉[2018]第002号《投诉处理决定书》,判决败诉。目前,我局已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站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过于单一;二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职能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督促各职能股室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1

        9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1

       98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

      1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2

      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

      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

      1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1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1

      2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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