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3000-2018-71390
- 备注/文号:安建﹝2018﹞27号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7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层518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027;邮箱:axxzjj@126.com)。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指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具体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
(三)落实公开工作。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更新责任分解表》任务分解要求,及时做好各栏目网站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四)保障安全运行。及时做好安溪县房地产登记管理系统服务器防护软件授权延期、防火墙维护和病毒库延期,确保网站安全权威及高效便民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包括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指南、部门动态、质量安全监督、城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将政策解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依托“在线访谈”专栏,同步链接被解读原文,同时,积极创新解读方式和解读渠道,以“说人话”等白话式解读方式增强解读效果。2017年度,发布“安溪县相关房产政策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稿件1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依托县长信箱、咨询投诉、政务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受理公众咨询、意见建议和诉求。2017年度共受理并及时答复咨询诉求件126件,积极回应重大舆论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3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5件。2017年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往年主要通过信函受理。无受理“不予公开”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各年度依申请公开的5件,均已在当年度给予答复、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历年累计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行政诉讼数量1件。
2015年5月13日,高秋荣向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2015年5月15日我局收到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2015年8月12日,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15年9月11日该案审理终结,安溪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高秋荣的诉讼请求。高秋荣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 11月24日我局收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5年12月10日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高清法庭公开审理,2016年1月29日,泉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原告高秋荣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2016年5月4日,高秋荣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8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终结,指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目前,该案仍未裁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17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及时、准确的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全局工作的动态,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46 |
795 |
|
其中: |
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6 |
79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 |
5 |
|
其中: |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3 |
3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5 |
|
其中: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1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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