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1620-2017-45511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4年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027;邮箱:jsjrmg@163.com)。
一、概述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2010年度福建省县级政府网站绩效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准确和有效。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等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安溪县政府门户旗下网站、单位独立网站、橱窗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和发布,截至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包括规范性文件、活动通知、公示公告、人事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主要依托网络、橱窗等方式进行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类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现场模式,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5月13日我局收到金谷溪榜南坑电厂陈顾问通过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要求“书面公开位于福建省安溪县金谷镇溪榜村南坑电厂厂房所属地块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材料等信息文件”,我局于5月13日(当日以纸面方式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申请人于2014年8月18日以“逾期未答复,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向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提出行政复议,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经核查复议决定“本案中申请人所申请莆永高速公路安溪段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人已按信访规定作出信访答复”、“要求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直接送达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重新向申请人送达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相关材料,并向申请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我局于2014年8月26日再次向申请人以特快专递寄送书面答复并通过电话做好沟通解释,随后申请人已签收该特快专递。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出现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各职能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督促各职能股室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三是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加强网上互动,全力做好网上咨询、申请的答复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5 | 386 | |
其中: | 1、网站公开 | 条 | 85 | 38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1 | |
其中: |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1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1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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