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65
- 备注/文号:安建规〔2025〕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4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5-11-14 17:35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1日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闽建〔2025〕2号)正式施行。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安建规〔2024〕3号),请各有关单位遵照闽建〔2025〕2号文件要求执行。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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