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55
- 备注/文号:安建〔2025〕12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进一步提升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品质,推动质量强县建设,根据市住建局有关工作部署,县住建局定于2025年9月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主题开展交流研讨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围绕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行业监管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
(二)组织工程质量现场观摩
市住建局将在鲤城区光电信息产业园项目举办全市住建系统“质量月”启动仪式,并组织现场观摩,届时各项目要及时组织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施工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充分发挥优质工程、先进工艺、技术创新等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标杆示范作用,促进行业协同发展,提升我县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三)持续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混凝土使用在工程实体项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四)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标语等各种途径和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工程质量治理舆论氛围,挖掘宣传一批质量提升的典型,推动工程质量建设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各参建项目单位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多途径多手段发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 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群众办实事的平台,着力于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工程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有效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注重“质量月”期间活动过程资料积累及信息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将“质量月”活动总结及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特色的视频和图片,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县住建局工程股(联系电话:0595-23285978,电子邮箱:axzjjjgg@163.com)
附件: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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