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46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4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8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6-06 16:53

      安建函〔2025〕47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82号提案的答复

      

    白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物业+养老”模式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我县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养老服务功能,但在实践中确实存在服务内容单一、专业能力不足、场地设施受限、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改进和提升:

      一是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多样化需求。我局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在现有助餐、助洁等基础服务上,逐步拓展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多元化服务。同时,鼓励物业企业与社区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整合资源,打造“一站式”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服务。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能力。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我局将联合人社、民政等部门开展专项培训,组织物业服务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并推动与专业养老机构的人才交流合作。此外,计划将养老服务能力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激励企业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是盘活闲置资源,优化场地设施。针对场地不足的问题,需要统筹利用社区公共用房、闲置物业用房等资源,用于支持“物业+养老”服务项目。鼓励乡镇指导业委会通过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后,改造小区架空层、活动室等空间,增设适老化设施,为养老服务提供场地保障。

      四是完善政策支持,强化制度保障。建议我县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级“物业+养老”专项扶持措施,在资金补贴、税费减免、场地供给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探索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整合民政、住建、卫健等部门的政策和资源,形成推动“物业+养老”模式发展的合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拓展适老化物业服务品质,确保“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分管领导:谢景清

      经办人员:史建阳

      联系电话:0595-2328769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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