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43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4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4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6-06 16:38

      安建函〔2025〕44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43号提案的答复

      

    王毅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小区业委会职能实现多方共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指出的当前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业委会组建率低、业委会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针对业委会组建率低的问题,我局根据市文件精神,联合属地政府积极推进我县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进度稳步提升,目前我县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率已经超过80%,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未成立业委会小区抓紧成立业委会并按照规定到我局进行备案。

      针对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对服务不达标的企业责令整改。同时,推动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将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招投标、评优评先挂钩,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针对业委会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我们将会同相关乡镇指导各小区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业委会权责边界,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探索引入业账社审机制,对业委会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职。同时,畅通业主投诉渠道,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业委会成员,建议由相关乡镇政府依法启动退出程序。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分管领导:谢景清

      经办人员:史建阳

      联系电话:0595-2328769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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