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42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4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3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6-06 16:35

      安建函〔2025〕43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31号提案的答复

      

    苏水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安溪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多方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部分小区仍存在服务标准不统一、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足、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与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工作:一是加强行业指导与监督,会同乡镇、社区进一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履约,健全服务标准公开和考核评价机制,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采取约谈、通报、信用惩戒等措施,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二是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联合属地政府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引导业主依法自治,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促进物业企业与业主良性互动。三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托“近邻党建”平台,整合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力量,通过协商共议及时化解物业纠纷,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四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对小区内部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物业提升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长效管理,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强化部门协同、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我县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分管领导:谢景清

      经办人员:史建阳

      联系电话:0595-2328769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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