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26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2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8
安建函〔2025〕27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9号建议的答复
王秀美等4名代表:
《关于支持农村统建区建设的建议》(第0089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资源局、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如您所说的规划设计不统一、基础配套设施跟不上等问题,农村统建区建设(农村村民集中建房)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对和美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于2024年5月制定印发了《安溪县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的实施流程、职责分工、政策扶持引导等内容,可有效缓解农村村民住房困难问题。
在简化审批手续方面,一是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无需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三是“对其他建设工程中的一般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其他建设工程中的一般项目包括“单、多层住宅建筑”。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就您的建议做进一步的探索,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农村统建区建设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世杰
联 系 人:杨斌斌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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