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21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1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8
安建函〔2025〕18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0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县安办:
《关于深化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暨“拆窗破网”工作的建议》(第010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消防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多一份火灾防范措施,就多一份安全保障。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倡议,向全县68家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二是组织行业专业人员,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对全县140个住宅小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将检查问题及整改建议发至各有关乡镇及各物业服务企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完成整改。三是结合“双随机”检查,对物业住宅小区开展物业小区监督检查暨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履职检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约,做好消防设施设备更新维护、消防通道清理,对违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上报。四是我局牵头组织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景公馆小区召开现场观摩会,现场开展全县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消防安全管理观摩会。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在溪江月、力志御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观摩活动。五是分别在隆恩公馆、世纪豪庭、海峡国际城等小区举办“业主接待日”活动。组织部门联合执法进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清障治违、普法宣传等活动。六是每月5日、15日、25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截至目前,已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清理违规停放车辆5368辆、清理“僵尸车”937辆、拆除违规建设面积236㎡。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暨“拆窗破网”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约,坚决打击占用生命通道违法行为。
领导署名:谢景清
联 系 人:史建阳
联系电话:0595-2328769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