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19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1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3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5-04-03 08:59

      安建函〔2025〕15号

      答复类型:C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城厢镇政府:

      《关于国道358线两侧房屋翻建加层的建议》(第010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安溪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规定》(安政规〔2023〕3号)文件规定,规划控制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加层等是乡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我局负责指导农村住宅质量安全、村庄建筑风貌管控,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具有我县特色的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或立面图集等工作。承担限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且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集中统建住宅、多户联建三层以上住宅的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未涉及宅基地审批和空间规划审批。

      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各单位做好农村建房相关工作,配合联席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研究解决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领导署名:林彩莲

      联 系 人:周亮

      联系电话:0595-23000390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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