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18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2
安建函〔2025〕14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1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优化农村自建房政策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13411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政策限制严格问题方面?
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局组织的联席会议,参与研究解决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限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且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集中统建住宅、多户联建三层以上住宅的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明确建房标准与指导方面?
我局已与贵局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修改<安溪县农村住房建筑风貌管控导则及通用图集(修编)>的通知》,向各乡镇推广农村建房标准图集,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引导村民建房合理安排室内空间和功能布局,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提供技术支持方面
我局通过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的专业技能与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施工队伍具备高质量建设农村自建房的能力。同时,建立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下乡,对在建自建房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为新建或改造房屋的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宣传方面
我局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乡村振兴背景下与住建领域相关的政策措施,普及建筑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年轻人回乡发展在住房建设方面的信心与决心。
领导署名:叶政凯
联 系 人:王英梅
联系电话:0595-23000390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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