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16
    • 备注/文号:安建〔2025〕3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房建和市政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3-31 16:40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管理力度,压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5〕11 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评价的通知》(泉建建〔2025〕17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县房建和市政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1.实名制考勤系统打卡情况;“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自查及闭环情况。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配备履职情况。

      3.组织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

      4.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质量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特种作 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 等进行检验情况;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情况。

      6.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情况;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

      7.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大工程施工期 间落实现场带班情况;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落实使用前验收的情况;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情况。

      8.国家和省、市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使用情况。

      9.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0.落实住建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情况。

      (二)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

      1.基坑工程:基坑监测落实情况;边坡安全稳定情况;截水 沟、排水沟设施情况。

      2.脚手架工程:架体的稳定运行情况;立杆、剪刀撑、连墙件、安全网设置情况。

      3.模板工程:竖向、水平剪刀撑、扫地杆、支架底部垫板、 底座设置情况。

      4.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佩戴情况;施工现场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

      5.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设置情况。

      6.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落实情况;停用时落实断电上锁情况;常闭式安全门设置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倒查最近一次第三方检查情况。

      7.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落实情况;附墙装置设置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倒查最近一次第三方检查情况。

      8.起重吊装:吊索、吊具、吊斗配备情况;司索工配备情况;作业时警戒区设置情况。

      9.临时用电:末级开关箱、漏电保护装置配备情况;落实 TN-S接零保护情况。

      10.制度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填写情况;“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自查及闭环情况;班前晨会制度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施工单位质量员

      1.原材料检验: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情况。

      2.桩基工程:桩基质量情况。

      3.钢筋工程:按设计安装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的  情况;钢筋的绑扎情况;钢筋保护层垫块、钢筋接头的设置情况。

      4.混凝土工程: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情况;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落实情况;标准养护试件留置情况;试块标养箱或标养室设置情况;拌合物氯离子含量检测落实情况。

      5.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套内卫生间渗漏水情况。

      6.制度落实:实名制考勤系统打卡情况。

      (四)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自查及闭环情况。

      2.监理部人员配备履职情况,在岗人员是否达到备案人数的2/3,监理人员是否存在挂名不履职情况或只在检查时到场应付检查。

      3.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等落实情况。

      4.实名制考勤复核情况;组织日常检查巡查、施工现场旁站或平行检验等情况,施工单位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中无隐蔽验收记录(包括签字不齐全)就开始隐蔽的行为监理单位是否给予制止,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组织验收并经总监签字确认。

      5.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情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核验并提出审核意见的情况。

      6.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

      7.施工单位(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审查情况。

      8.参加危大工程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情况。

      9.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复验、见证取样检测情况。

      10.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或者混凝土强度抽测情况。

      三、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3日,在建工程组织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4月3日至5月1日,我局组织对全县受监在建工程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县住建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受监工程进行抽查,督促施工和监理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抽查结束后,县住建局将通报抽查情况,对履职情况较好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对履职情况较差的项目进行差异化监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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