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15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1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6
安建函〔2025〕10号
答复类型:C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谢再添、谢文筑代表提出的《关于永安路农贸市场建设的建议》(第011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谢再添、谢文筑代表提出的关于永安路农贸市场建设的建议,对便利群众生活、改善城区环境和提升城乡品质,有着积极意义。在今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我局将在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审核、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办理,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及时提供指导服务,保障项目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领导署名:叶政凯
联 系 人:王金礼
联系电话:0595-26031633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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