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06
- 备注/文号:安建〔2025〕1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建〔2024〕165号)要求,县住建局成立三个检查工作小组,于2024年11月中旬至12月开展全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对各在建项目开展全抽查检查,采取查阅工作台账、现场沟通交流和项目实体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受监工程的基本情况、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内容。共抽查了38个在建受监工程项目(其中:房建项目36个,市政项目2个),分别位于凤城、城厢、参内、官桥、龙门、湖头、感德、西坪、芦田、长卿、龙涓、蓬莱、剑斗、白濑、金谷等15个乡镇,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38份,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57条。
从总体情况看,全县在建受监工程项目基本能够认真贯彻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房屋市政工程三年攻坚行动等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存在问题
此次检查反映出各企业和项目部对全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思想上不够重视,自查自纠力度严重不够,依然按照老习惯、老办法开展自查,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草草了事,未能主动发现问题或立即解决问题,甚至有的项目部没有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如下: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台账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能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或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工资、合同、社保等关系证明材料;设备材料付款凭证等重要资料。如:安溪一中迁建三期工程女生宿舍楼,现场未能提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社保证明;现场未能提供设备付款凭证。
2.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设立不规范。抽查中,部分项目维权告示牌仍使用旧版,未能及时更新;个别项目存在维权告示牌信息不全。如: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BD-03地块(温馨家园)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未列明分包单位信息。安溪县洋乌内村社区配套服务中心工程,维权告示牌未列明劳资专管员信息,维权渠道的举报电话未更新。
3.建设单位未能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个别建设单位未能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已过期未能及时续保。如:安溪县参洋片区C-03-10地块(安溪茶文化创意产业园S#~1#楼、12#楼、13#楼、15#-23#楼、门卫、S1#楼(综合楼)及地下室),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1.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还不到位。本次检查中发现,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未在岗在位履职仍有存在,有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对现场基本情况不了解。如: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生活配套区(H1地块四期工程)10#-11#楼工程技术负责人检查阶段未在现场,外脚手架验收表中安全员字迹与本人签名不相符;日安昌(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调光薄膜印刷生产项目厂区一期-5#厂房技术负责人请假未在系统留痕;立盛茶叶(安溪)有限公司工业厂房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在岗履职;安溪县医院长卿分院工程建设项目和安溪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建设项目(一期)安全员对现场基本情况不了解;泉州智科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宿舍楼及半地下室现场安全员黄玉和未能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工程质量内控管理体系有待健全。混凝土质量方面。主要存在外观质量缺陷、严重缺陷擅自处理或处理不规范、竖向构件未带模养护、构件错位等问题。如:湖头镇S12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1#楼12层2处剪力墙混凝土缺陷修补无修补记录;福建勃立纳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工程1#厂房三层三处柱存在严重缺陷,现场未能提供屋面梁板混凝土交货检验相关记录,现场未能提供6层3处砼缺陷修补记录,幼儿园一层3处剪力墙存在严重外观质量缺陷;润宇·欧洲城五期19-1#、22#楼、地下室项目16层多处剪力墙根部多处存在烂根、孔洞严重外观质量缺陷。钢筋施工方面。南翼新城莲峰片区D-6-1地块1#-2#厂房工程1#楼梯间部分构造柱、过梁未植筋、钢筋长度不足,锚固不满足要求;基石智联广场项目现场幕墙预埋件偏移、锚栓拉拔试验记录未能提供。其他质量缺陷方面。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地下室存在多处顶板及侧墙渗漏水;安溪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建设项目(一期)W5-29至W5-30段污水管道未在回填前进行闭水试验、长兴街段路面恢复养护不到位、检查井周边回填砂密度不足;城南书院小区项目2#楼外墙粉刷层个别位置厚度超过3.5cm未采取加固措施、墙梁交界处玻纤网深入梁端长度不足。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作业脚手架搭设方面,福建安溪先锋茶叶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续建项目和安溪县感德镇B-16地块工程外脚手架均存在扫地杆缺失的问题;湖头镇S12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和南书院小区项目存在外脚手架连墙件漏设和随意拆除的问题;鼎盛珑璟小区项目3#楼两处连墙件缺失;福建勃立纳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工程三层卸料平台两处连墙件未设置,2处楼层临边防护未设置;日安昌(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厂区一期-5#厂房现场剪刀撑未设置到顶,6层一处连墙件缺失;泉州智科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宿舍楼及半地下室(罗内片区C-3地块)项目宿舍楼3层部分连墙件缺失。临边洞口防护方面,福建省安溪县韵和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厂(3#-5#厂房及变配电室)、润宇·欧洲城五期19-1#、22#楼、地下室和南翼新城莲峰片区D-6-1地块1#-2#厂房工程1#楼项目存在外脚手架和主体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的问题;安溪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建设项目(一期)和央玺小区项目存在检查井未做防护的问题,央玺二期小区项目存在边坡上部个别位置临边未防护问题。模板及支撑体系方面,主要存在水平杆、扫地杆、剪刀撑、可调托撑设置不到位等问题。如:新科佳苑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幼儿园三层外脚手架、模板支撑和三层梁板钢筋隐蔽验收资料,3#楼裙楼外架个别立杆悬空,扫地杆个别缺失,开口处横向斜撑未安装,个别安全网提前拆除。高处作业管理方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问题突出,作业人员在电梯井、防坠安全平网上铺设平板违规进行作业的问题要引起重视。如:福建省冠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C厂区安全通道防护鹏未安装,电梯卸料平台侧边防护不到位。
4.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巡视巡查等相关记录整理混乱,危大工程档案管理不到位,如基石智联广场工程、安溪培文工艺美术学校扩建项目(一期工程)-14#学生公寓工程、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生活配套区(H1地块四期工程)10#-11#楼工程。安全内业方面,安溪县感德镇B-16地块工程和福建安溪先锋茶叶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续建项目安全日志填写不规范,存在项目经理未签字或替签的问题;安溪粮食智慧互联产业园项目未能提供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湖头镇S12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1#楼工程监理单位未能提供卸料平台架巡视巡查记录;云岭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坡施工方案交底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及报告现场未能及时提供,安全日志内容填写不到位。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安装远程监控设备;起重机械维保检查工作流于书面,未按文件要求设置“一机一码”标识、每月维保检查信息未及时在网上留痕、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人员未参与维保检查并举牌拍照;对塔吊司机、司索工的操作交底、安全教育未落到实处,现场未规范使用吊具,如使用螺纹钢“串吊”箍筋、“箍筋串箍筋”、零散物料未使用吊斗吊运、长短物料混吊、夹吊等;施工电梯楼层安全门未按要求设置、损坏、未紧闭,存在坠落风险;如:感德镇B-16地块、安溪培文工艺美术学校扩建项目一期工程-14#学生宿舍楼塔吊回转半径内有架空高压电线,现场防护不到位;安溪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城厢镇、参内镇、凤城镇)建设项目(一期)、 福建安溪先锋茶叶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续建项目、润宇·欧洲城五期19-1#、22#楼、地下室工程塔机满一年未再次检测;福建省冠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塔机主吊钢丝绳有断丝散股现象;吊篮、爬架设备使用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仍存在吊篮安装方案承载力支撑计算不完善、爬架部分开口销漏装或使用钢钉、铁丝代替等问题。
6.临时用电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临时用电方面。施工用电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电缆随意拖地,部分工地设备接地及电缆电线敷设绝缘保护措施等存在不到位,如:湖头镇S12地块安置建设项目砂浆机未配开关箱,施工升降机未连接PE线;央玺小区5#楼一层使用插线板接电等;安溪县官桥镇现代物流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鼎盛珑璟小区个别楼层配电箱出线未带PE线;安溪培文工艺美术学校扩建项目-14#学生公寓工程一处综合箱重复接地使用螺纹钢,个别出线未带PE线,未能提供巡检记录;日安昌(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调光薄膜印刷生产项目厂区一期-5#厂房现场使用非标配电箱。消防安全方面。大部分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部分项目灭火器压力不足,高层建筑临时消防水管设置未及时跟上施工进度,或管径未到达消防技术标准等,如:感德B-16地块项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管的管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建省安溪县韵和茶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楼层未按规定配备水枪水带;南翼新城莲峰片区D-6-1地块1#-2#厂房工程现场临时消防系统不完善。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有的未连续封闭设置;个别项目出入口处未按规定设置净车设备或三级沉淀池,场内成片地面未采用防尘网覆盖,外架、围挡喷淋未开启,扬尘治理投入不足;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材料、构件、料具未分区,堆放不整齐;出入口滴撒漏。如:安溪粮食智慧互联产业园西侧大门未关闭且无人值守;央玺小区项目室外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材料堆放杂乱;安溪培文工艺美术学校扩建项目和日安昌(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洗车台未配备洗车设备;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地块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且覆盖到位;福建省安溪三启新型墙砖建材有限公司1#厂房、2#门卫、3#厂房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封闭式围挡,生产厂区与建筑工地未分隔。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主体责任、连带责任,各企业和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工程项目一线,切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坚决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全面排查,立查立改。这次检查出来的相关参建单位,要把整改情况于1月底前反馈给各项目监督员进行核实,对通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各参建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整改。各单位要全面检查、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建立台账、落实责任,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严厉打击,依法处罚。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按照“严管重罚、顶格处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凡是存在较多生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凡是存在重大危险源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一律停工;凡是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工;凡是存在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一律停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已排查出重大隐患的,除责令停工外,将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真正做到“不安全就不生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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