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04
- 备注/文号:安建〔2025〕1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1
为加强华侨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泉州市华侨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试行)》、《安溪县“刺桐侨厝”保护利用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2024〕24号),经组织普查、专家论证、征求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意见、所在地政府意见、相关县直部门意见,已形成安溪县第一批华侨建筑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内容予以批前公示。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 系 人:陈逸伦
联系电话:0595-23000390
联系邮箱:axxyjb504@163.com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5层,邮编:362400
附件:安溪县第一批华侨建筑公布名单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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