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4-00040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4〕3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4
安建函〔2024〕34号
答复类型:C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0号建议的答复
谢再添代表:
《关于将特产城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00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特产城小区于2004年交付使用,小区共有住宅162户,商铺810户,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规定,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0〕49号)文件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对象为2000年前以前建成的小区,我局此前申报的2000年后的小区,实质上并未申请到上级补助资金。
我局将采纳您的建议,将特产城小区列入明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2024〕2号)文件通知,我局已要求特产城物业公司申报拟进行以旧换新的设施设备,希望通过多种途径能够申请获批上级补助,完成对该小区的提质改造。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谢景清
联 系 人:史建阳
联系电话:0595-2328769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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