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19-00169
    • 备注/文号:安建〔2019〕45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6
    关于拟调整安溪县毓秀幼儿园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时间:2019-11-06 15:18

    安溪县毓秀幼儿园位于官桥镇官桥镇,用地面积8119.69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安溪县毓秀学校,规划控制指标:20%≤建筑密度≤35%,容积率≥0.6,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含)以下。

    建设单位安溪县毓秀学校申请对安溪县毓秀幼儿园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主要调整如下:

    ①将门卫由地块北侧调整至南侧;

    ②取消门卫与教学楼之间的连廊,并相应调整项目总平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

    其他各项指标和内容均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拟调整的安溪县毓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5日

    二、现场公示地点:安溪县毓秀幼儿园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 www.fjax.gov.cn

    建设单位:安溪县毓秀学校

    设计单位:江西省煤矿设计院厦门分院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甲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楼,邮编:362400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7759

       真:0595-23222399

    电子邮箱:593519146@qq.com

    附件:安溪县毓秀幼儿园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文本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章)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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