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1300-2019-12969
    • 备注/文号:安建〔2019〕3号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2
    关于拟对裕福明珠地面停车布局、垃圾中转站位置和11#-13#、15-20#楼地下室施工图 进行调整的公示
    来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19-01-02 18:13

    裕福明珠项目位于安溪县城厢镇仙苑村,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安溪旺鑫置业有限公司。规划控制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18237.15㎡,建筑密度≤32%,1.0<容积率≤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裕福明珠11#-13#、15-20#楼、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及地下室已批准施工图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占地面积为4496.13 ㎡,计容建筑面积为118721.03㎡,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3743.41㎡,其中配套设置垃圾中转站120.00㎡,停车位1646个(其中地面684个,地下962个)。

    为了优化地面停车布局和满足电力要求,以及增加非机动车停车空间,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裕福明珠地面停车布局、垃圾中转站位置和11#-13#、15#-20#楼地下室施工图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①对项目地面停车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地面停车位由1183调整为1065个(其中一期地面停车位321个不变,二期地面停车位由178个调整为170个,三期地面停车位由684个调整为574个),即地面停车位减少118个;②将垃圾转运站的位置往项目北侧移动约6m;③将13-3轴交13-D轴和18-4轴交18-H轴处部分变配电室改为应急配电间,并将16-24轴交16-A轴处部分停车位改为变配电室,同时在18-1轴交18-H轴处增加设计部分地下室作为变配电室;④对地下室停车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将机械式停车位由2个车位停3辆为一个单元和3个车位停5辆为一个单元全部调整为1个车位停2辆为一个单元,并增加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空间,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数由962个改为1132个(其中机械停车位867个改为1064个),即增加170个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公共停车空间增加2053.28㎡。调整后裕福明珠11#-13#、15-20#楼、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及地下室施工图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占地面积为4496.13 ㎡,计容建筑面积为118721.03㎡,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3743.41㎡,其中配套设置垃圾中转站120.00㎡,整个项目停车位由2943个调整为2995个,即调整后项目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40.67㎡,机动车停车位增加52个[其中地面减少118个,地下增加170个(机械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空间增加2053.28㎡,其余经济技术指标不变,调整后项目的机动车停车位数和非机动车公共停车空间均增加,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调整施工图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个日历天。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11日

    二、现场公示地点:裕福明珠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旺鑫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甲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楼,邮编:362400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26029955  

       真:0595-23222399

    电子邮箱:369421291@qq.com

       件:1.原批准施工图

              2.拟调整施工图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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