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3000-2018-39748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安政办〔2017〕188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楼B幢1309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413,电子邮箱:qzaxwjj@163.com)。
一、 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对照《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健全审查机制,把好政府信息源头关。通过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务实基础,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
1.完善系统,全面公开信息。一是着力打造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开辟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医疗医药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机构信息、医德医风及婚育新风与健康专栏等卫生计生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平台。全力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配套办事指南,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等方面一一列出,所有办理环节具体而明确,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2.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实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做到了迅速有效回应。对上级单位的重要公开信息也同时进行摘抄和转载。
3.强化互动,提升公开实效。我局在网站上开设咨询投诉、政务意见箱、民意征集等栏目,确保群众更方便、更快捷解读政策,切实做到了留言有回复、咨询有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与主要类别
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3条,重点公开领域类信息59条,详见下表:
重 点 公 开 领 域 | 分类 | 公开数(条) | |
财政资金信息 | 4 | ||
卫生计生 | 医疗医药医用耗材价格 | 12 | |
医疗机构信息 | 9 | ||
医德医风 | 2 | ||
婚育新风与健康专栏 | 6 | ||
其他信息 | 24 | ||
社会救助 | 0 | ||
安全与应急管理 | 2 | ||
政策解读 | 0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公众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进行查询,也可通过点击卫生计生信息、公告公示栏目进行查询。
2.新闻传媒。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电视、手机微信、报纸等新闻传媒也会同步公开相关信息。
3.相关公文。卫计局发的各类文件及卫生信息上所发信息。
4.各类会议。在各类会议上及时传达、公布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经办人员。2017年我局并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曾将不予公开的文件上传政务信息公开网。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比较单一,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可及性还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速度慢,与群众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下步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不断完善卫计信息网站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电子化程度,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不断提升我局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3 | 391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63 | 391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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