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23-00031
    • 发布机构: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31
    关于《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31 11:38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2023428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卫规20231),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市是福建省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且正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全市老年人口123.07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5.93%,老年人口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逐渐呈现刚性特征。医养结合旨在针对不同养老模式(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以他们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包含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对于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中国发挥着重要作用。总结近年来我市医养结合工作,针对存在的矛盾和未来发展趋势,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通知》,通过进一步细化路径、规范发展、突出重点、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闽卫老龄〔2022〕135号)等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通知》立足医养结合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6个方面17项工作措施,尽量细化、量化任务,确保措施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部门责任更清晰。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整合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服务供给,发展中医药医养服务。 

     

    二是提质扩容,推动医疗和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养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医养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衔接,促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规范医养签约合作。推进医疗养老资源共享。 

      

    四是完善政策,优化医养结合发展环境。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 

      

    五是引才育才,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培训,激励引进人才。 

      

    六是加强协调,强化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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