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22-00036
    • 备注/文号:安政办〔2022〕4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6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 “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05-26 09: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安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十四五”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前言 4

    第一章  安溪县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状况 5

    一、主要成效 5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5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5

    (三)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扩充 6

    (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6

    (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改善 7

    (六)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得到加强 7

    (七)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8

    (八)人口与家庭发展扎实推进 8

    (九)卫生健康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8

    (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取得突破 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基本原则 10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公平 10

    (二)坚持预防为主,促进医防融合 10

    (三)坚持依法治理,促进协调发展 10

    (四)坚持多元发展促进资源优化 10

    (五)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均衡发展 10

    三、发展目标 11

    (一)总体目标 11

    (二)具体目标 12

    第三章 安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5

    一、坚持预防为主,构建功能完备、响应快速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5

    二、坚持人民至上,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8

    三、坚持创新驱动,构建科学规范、整体协同的医药卫生改革体制 36

    四、坚持传承发展,构建特色鲜明、深度融合的中医药大健康体系 45

    五、坚持人才强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体系 51

    六、坚持以人为本,构建覆盖广、水平高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体系 57

    七、坚持跨界融合,谋划主体多元化、服务多样化的健康产业体系 62

    第四章  保障措施 67

    一、加强组织领导 67

    二、健全保障机制 67

    三、科学评估指导 68

    四、强化宣传引导 68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泉州推进万亿城市再出发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县蝶变跃升、争先晋位的关键突破期。在这“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编制和实施《安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对提高安溪县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安溪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泉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州市“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立足安溪县卫生健康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十四五”时期全县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  安溪县“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状况

     

    一、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县卫健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贯彻落实各级医改、卫健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 “争当全省山区第一县、挺进全国五十强”总目标,坚持高标站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锐意改革,不断扩充优质医疗资源,全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夯实传染病防治基础,持续壮大卫生人才队伍,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域综合医改工作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持续提升。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20年,全县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27‰、0/10万、3.83‰,均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值;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160.46/10万、1.85/10万;人口出生率、人口增长率分别达到9.6%、4.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91%,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35%,顺利完成了“十三五”目标任务。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在现代医院管理、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全县医药卫生体系整体效能持续增强,患者就医负担逐步减轻,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云总院”等有关医改工作经验在全国医改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中医联盟做法入选《医改蓝皮书:中国医改发展报告(2020)》;多次接受国家、省考核评估,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

    (三)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扩充。“十三五”以来,全县医疗资源结构性短板得到有效补充,完成县医院住院大楼和门诊医技大楼、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乐康医院以及湖上、祥华等卫生院综合楼等项目建设。至2020年底,全县医疗机构床位总数5311张,比2015年增加2048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5.29张。全县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1621人,比2015年增加238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62人;全县注册护士数2069人,比2015年增加84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06人。

    (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实施卫生人才“千百十”、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等方案,在县级医院推行编制备案管理,实施人员总量控制,吸引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实现两个首次突破,一个大幅增加。即:首次突破全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难题、首次突破博士毕业高学历人才引进难题、硕士医学毕业生招聘大幅增加。深入开展“暖心服务”三年行动,积极推动与省市三甲医院重点学科合作,创建3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县级重点专科。开展县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增设脊柱外科、介入室等科室,组建三大平台、六大中心,2020年县医院四级手术占比20.75%。

    (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均补助提高到74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99.6417万份,其中电子档案99.6417万份,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13%,同比2015年下降0.41%;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1.69%、69.99%,同比2015年增加1.89%、4.6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各项指标逐年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居全市7名。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和空地120急救网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开展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建设1家发热门诊和15家发热诊室,全县公立医院疫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

    (六)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得到加强。“十三五”期间,全县无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与流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建设PCR实验室6个,全面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全县新冠患者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抓好艾滋病、结核病、手足病、H7N9、登革热以及境外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等疾病防控,2020年,现存活艾滋病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560人,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474例。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安溪县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检查验收。

    (七)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发挥中医创先成果,稳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县医院中医科室全覆盖,村卫生所均能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坚持中西医协同,中医药全程介入疫情防治,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全县共有省级名老中医6人、省级中医特色专科3个。

    (八)人口与家庭发展扎实推进。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健全部门间执法配合、政策衔接、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自主选择规定,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关爱女孩“五项工程”,帮助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持续做好“一老一小”服务工作,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家居养老等服务功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建设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

    (九)卫生健康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投入1亿多元建设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平台,依托互联网云计算技术,建设“一个数据中心、一张数据专网、五大应用系统”,实现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互通共享、便民利民、方便行政监管。落实卫生人才“千百十”、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首次实现高层次人才、博士学历全职引进。不断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政策,对人员经费、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等财政投入事项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十三五”期间,全县财政投入22.57亿元,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例40.65%以上。

    (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实施大病救治、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精准叠加保险政策,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可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大病救治病种扩展到34种,“大病集中救治一批”覆盖率100%,“慢病签约服务一批”和“重病兜底一批”覆盖率达100%,做到“先诊疗后付费”“应签尽签”“应治尽治”。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组建签约团队199个,强化规范管理与绩效考核,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十三五”期间,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仍然存在:一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优质医疗服务资源、重大疾病诊疗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漏洞,重治轻防、防治脱节现象依然明显;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安溪县社会经济发展仍不匹配,体系结构仍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网底仍不牢固;三是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内涵不足,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四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层次、高水平、紧缺专业人才缺口明显;五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联”“深动”有待深化拓展,医共体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医疗行业综合监管体制不够健全。因此。要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切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健康安溪建设,构建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深化医改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积极服务“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的战略布局,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实施健康安溪建设;强化医疗资源布局,增加健康资源与医疗服务供给,织密织牢卫生服务网底;强化医防融合发展,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医疗服务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持续深化综合医改,坚持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实力安溪、大美安溪、幸福安溪、善治安溪”建设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公平。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坚持预防为主,促进医防融合。围绕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医防融合,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加强安全管控,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疾病防控和救治能力。

    (三)坚持依法治理,促进协调发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下放审批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完善基层健康治理体系常态化联动机制,提高治理能力加强舆论引导,提升治理体系整体效能,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坚持多元发展促进资源优化。坚持统筹兼顾,科学配置区域内卫生资源,促进县之间、乡之间、层级之间、医防之间、公私之间均衡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发扬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精神,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强化数字赋能作用,着力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

    (五)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均衡发展。坚持改革、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和改革先导作用,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卫生健康制度和模式创新,实现卫生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加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市前列,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基层健康治理需要、有利支撑健康安溪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强大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均衡、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中医药事业更加蓬勃发展、健康发展保障更加成熟有力的目标,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县域内人人就近享有便捷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服务。着力探索创新与培育示范并行,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新的领域拓展。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基本建成健康安溪,基本实现卫生健康事业与安溪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035年,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中医药实现振兴发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实现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超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建成健康安溪。

    (二)具体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居民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健康行为逐步普及,健康环境持续改善,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到2025年,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6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居民健康水平保持全先进行列。    

    ——公共卫生体系趋于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疾病防控水平明显提升,重大疾病监测预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得到增强,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更加强大,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建立体系完整、职能明确、协作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优质高效。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增加,配置更趋均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县级重点专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符合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适宜中医药发展的外部条件更为成熟,具有安溪特色的中医药事业得到传承与创新,中医药防治疫病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质品牌进一步发展。

    ——健康发展保障持续改善。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筹资渠道更加多元,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25%左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深入务实,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健康发展保障持续改善。

     

    1安溪县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

    指标性质

    1.人均期望寿命    

    79.66

    预期性

    2.婴儿死亡率   

    ≤4

    约束性

    3.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12

    约束性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

    约束性

    5.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建设床位数   

    6.0

    预期性

    6.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3.05

    预期性

    7.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42

    预期性

    8.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

    5.2

    预期性

    9.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3

    预期性

    10.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约束性

    11.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

    预期性

    12.公民健康素养水平

    %

    26.54

    约束性

    13.县域内就诊率

    %

    90

    预期性

    14.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0左右

    预期性

    1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80

    预期性

    16.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80

    预期性

    17.新发尘肺病报告率   

    逐步

    下降

    预期性

    1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90

    约束性

    19.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5

    预期性

    发展

    保障

    20.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预期性

    21.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12左右 

    预期性

    22.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  

    25左右

    预期性

    第三章 安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构建功能完备、响应快速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切实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领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核心,以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为目的,在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基础建设、机构编制、财政投入等方面统筹考虑卫生健康发展的刚性需求和拓展空间,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紧急医疗救援等健康权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卫生健康新格局高效整合行政资源与技术资源,强化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供给,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生活品质和区域健康发展水平。

    (二)全面落实健康行动规划

    深入实施健康安溪行动。深入实施“健康安溪2030”行动规划,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健康服务、健康环境促进、健康扶贫、健康产业等五项工程,将健康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构建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健康安溪行动推进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健全涵盖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普及健康生活、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推动茶乡山水人文特色与健康促进政策融合发展,释放生态健康红利,营造美丽城乡人居环境。健全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网格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村(居)、社区15分钟医疗卫生圈和体育健身圈,推动实现公共卫生、体育健身、便民药房等基础设施村村有,基本医疗、医保、医药等健康服务村村通。推动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融合发展,催生健康服务新业态。

    稳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将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科普应急救护知识六进活动卫生健康教育三下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传染病防控、科学就医、急救护理以及精神卫生等医学知识宣教力度,普及全民健康知识和技能,增强疾病预防控制的意识与能力,提高群众风险防控意识。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推行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全程健康管理。倡导合理膳食、加强控烟限酒、禁食野生动物,因地制宜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促进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抓好中小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生命安全、生存技能、生活习惯的教育培训,强化传染病、营养失衡、视力不良等重点疾病筛查防控。加强卫生健康文化建设,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开展中医药文化典籍挖掘和名医影像记录工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深化体、教、卫融合,传递健康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工作,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6.54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评体系,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健康体育服务,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与社会健康管理相结合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贸市场整顿、餐饮明厨亮灶工程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全面动员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水平。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实现从环境卫生治理向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乡村创建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健康治理能力和效能。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应将爱国卫生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爱国卫生办事机构,配齐爱卫办人员,确保有专职人员负责,在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核心,吸纳家庭医生、人口健康管理员、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组建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促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公共卫生风险治理

    明确公共卫生工作战略定位。明确公共卫生在健康安溪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人民健康至上为理念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系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经验,深刻认识公共卫生工作是所有卫生健康工作的前哨和基础,将公共卫生问题提升到战略层面,从底线思维和安全基石的战略角度看待加强卫生健康工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履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将公共卫生工作融入各部门的政策规章制度中,促使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实效。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形成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允许公共卫生机构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合理拓展技术业务范围,兑现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薪酬,释放公共卫生机构创新创造动能。

    建立公共卫生危害源头治理机制。坚持公共卫生危害源头治理原则,完善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市场监管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风险多渠道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和进口食品溯源体系,筑牢生物安全屏障。加强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真菌毒素、重金属等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检验,完善餐桌污染综合治理制度,防范“病从口入”。健全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家禽家畜强制免疫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严防传染病在动物与人之间交叉感染。完善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人员密集场所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矿山、建材、化工、放射卫生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职业病危害评估分析。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及时掌握学校基本信息和卫生状况,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控制和消除卫生问题和健康隐患。

    (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系统推进疾控体系综合改革,依托县卫生健康局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合理确定核编比例,明确职能分工,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全面实行疾控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建立能吸引人才、留得住人才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完善新发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提升疾控中心综合水平。按设区市级标准建设安溪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建设1个以上加强型P2实验室,其中负压实验室1个。填平补齐和升级换代实验设施设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检测项目不少于200项具备县域内常见传染病病原体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实验室关键检测能力继续位居全市前列。

    提高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能力。持续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集中隔离点管理,按照部署加快疫苗接种,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进一步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到2025年,将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人数控制在1.5万人以下,肺结核患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45.2/10万以下。持续开展地方病、疟疾、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全县消除疟疾、碘缺乏病、丝虫病以及传播阻断血吸虫病、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的防治成果,重点寄生虫病维持在低感染水平。

    综合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慢病综合防治战略,健全慢病防治体系,树立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预防、治疗和健康管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慢病防控机制。持续推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总结县域慢性病综合防控安溪县慢病管理中心经验做法,开展心脑血管、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重点慢性病专项防治行动。

    改善精神卫生及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增加精神科医师数量,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到2025年,全县精神科医师人数力争达到4.0名/10万人。拓展精神专科医疗服务领域,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建设发展,支持安溪县第三医院建设老年精神康复楼,注重发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服务网底作用。依托县第三医院创建心理咨询中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精神卫生等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

    (五)健全医防融合发展机制。

    创新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建立以医共体为纽带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县医院总院、县中医院总院要主动与疾控、妇幼、精神卫生对接,整合优质资源,建立医防整合项目清单。有序开展健康筛查计划,依托家庭医生签约项目,整合专科医师与公共卫生人员等,采取“1+N”管理模式,全面了解居民健康状况(特别是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肿瘤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情况),加大对疾病的早发现、早干预、早诊断、早诊治和规范管理。总结推广安溪县慢病管理中心做法,创建县域慢病管理体系,形成县域一体化的全生命周期慢病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整合延长医防服务链条。明确卫监、疾控、妇幼、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等职责。强化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功能,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推广设立预防保健中心(科)。健全完善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依托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推进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搭建科研协作、业务培训、检验鉴定、信息共享的业务支撑平台,共同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加强综合防控干预,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促使项目发挥实效。以重点人群为突破口,逐步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做好儿童免疫接种、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到202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继续推行“三师两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工作模式,重点人群为主要签约对象,结合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制定家庭医生签约考核制度,完善签约费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落到实处。

    筑牢公共卫生治理基础。强化乡镇、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卫生与健康保障相关职责,加快公共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探索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力量和配套资源下沉,协同做好应急状态下拉网排查、封闭管理、隔离转运、生活服务、人员照护等工作。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治理,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

    (六)增强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加强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机制,健全临床治疗、疾病控制、医疗保障、物资供应、科学研究协同机制,完善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建设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规范设置足量的负压隔离病房、负压重症监护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产房以及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预设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扩大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资源供给。加强传染病120救护转运网络建设,配置相应负压救护车,规范转运车辆管理,规范设置救护车洗消中心。至2025年,建成临床公共卫生中心1个,配置负压救治车5辆。储备传染病救治力量,依托县医院总院、县中医院总院组建2支整建制传染病救治团队,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100名,涵盖重症、感染、呼吸、急诊等专业,配置相应的CCRT、ECMO等专科医疗设备(含儿科)。

    加强发热门诊设置与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发热门诊改造工程,发挥“哨点”敏锐性和准确性。至2025年,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发热门诊改造,配好配齐患者候诊、检查和隔离留观等功能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实现“六不出门”;其余医疗机构完成发热诊室改造。

    健全重大疫情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相适应的财政补助机制;优化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将相关救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加强中西医疫病救治协同能力建设。加强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建设,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将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同救治能力,深入挖掘中医药疫病防治的独特作用,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

    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建立核酸检测“平战转换”机制,全面提升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安溪县城市核酸检测基地1个,日最大检测能力达3万管;改扩建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官桥医院PCR实验室,日最大检测能力达1.5万管。积极与第三方对接,形成“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核酸检测体系,达到单日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

    (七)重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完善以政府主导、卫生健康专业化机构处置、多方主体联动的统一指挥、权责匹配、权威高效、协调有序的一体化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组织体系。明确县、乡政府和部门应急响应标准,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交互联动,健全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分级响应、应急处置、救援联动等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由多学科、多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公共卫生专家库,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参谋、防控协同机制,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按照省市的部署安排,建设向上对接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向下连接乡(镇)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和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全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作业中心,建立公安、公卫、工信、大数据“三公(工)一大”快速流调溯源工作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为重点,完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直报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依托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与医疗机构的HIS系统无缝对接,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协同监测、信息共享、会商分析制度,加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形势分析研判,依法落实情况通报和信息发布。完善客运场站、农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门诊、药店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哨点布局,整合各类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网络舆情、校园缺课等信息,利用“智慧防疫”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肠道感染病例监测、自然疫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等疾病“症候群”哨点监测,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卫生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县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逐步建立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物资配送企业、区域仓储基地等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保障网络。推进公共卫生与防灾减灾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加强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制定大型公共建筑平急转换预案和临时可征用的公共建筑储备清单,确保公共建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依法临时征用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场所。新建、改建体育场馆、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预留方舱医院、隔离观察点等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多功能转换接口。各乡镇原则上均有可在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的公共建筑,部分人防设施可作为战备防控物资储备库。新建县级医院建筑项目,修建战时可作为人防医疗救护工程的防空地下室。

    完善卫生应急动员管控体系。坚持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筑牢基层治理基础,构建垂直纵向联防机制,完善县、乡、村传染病防控三级网络,加强乡镇公共卫生工作力量,强化乡镇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有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防群控工作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乡镇党委下设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本乡镇卫生健康工作,协调各方资源,成为基层健康治理体系的牢固基石;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和防疫专员,将公共卫生委员会作为村(居)委员会的标准配置,公共卫生委员会协调辖区内各方资源,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制作各部门任务清单,建立全多部门参与的防控重大传染病局际联席会议,压实成员单位职责,形成防控工作合力。

    完善卫生应急救援处置体系。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统筹应急状态下分级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物资保障。加强县、乡镇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优化队员专业结构,增强疫情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心理援助、物资调配等力量。加强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培训演练制度,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与救援能力。加强县医院人员检伤分类、现场医疗救治、生物样品采集、公众健康监护、医学洗消、临床救治等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突发化学中毒卫生应急救援体系。

    二、坚持人民至上,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补齐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短板

    优化医院布局结构。按照“一核一辅多带”发展战略,结合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及区域人口密度等,统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村卫生所布点规划,优化人口流入地和城镇居住区医疗资源空间布局,利用举办分院、社会资本办医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建城区和基层延伸、转移,疏解中心城区过度密集的医疗资源,完善周边区域医疗资源配套。调整城区医疗机构服务功能,促进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儿童、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肿瘤、老年、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床位建设。

    明确医院发展定位。2025年,县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评审,综合服务能力位列全省县级医院前列;县中医院通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官桥、湖头等2个卫生院通过二级等综合性医院评审,蓬莱、长卿、感德、龙涓等4个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性医院标准,其他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症监护病房建设,原则上二级综合医院按照编制床位5%—10%、三级医院按照编制床位10%—15%的比例进行设置,并配置心肺复苏、呼吸机等必备设备。

    扩充医疗资源总量。积极开展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建设床位达6.0张。⑴规划新建县医院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3万平方米,增加床位102张。⑵规划新建县中医院城东院区13万平方米,增加床位800张。⑶规划新建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10万平方米,增加床位800张。⑷规划新建县第三医院老年精神康复楼1.5万平方米,新增床位250张。⑸规划新建官桥医院发热门诊、宿舍楼5000平方米。⑹规划新建尚卿卫生院宿舍楼2000平方米。⑺改扩建大坪卫生院综合楼3500平方米。⑻改扩建芦田卫生院综合楼3000平方米。⑼改扩建白濑卫生院综合楼1500平方米。⑽改扩建福田卫生院综合楼2500平方米。⑾异地新建县医院长卿分院1.9万平方米,增加床位90张。⑿异地新建西坪中心卫生院9000平方米。⒀异地新建蓬莱卫生院1.5万平方米。⒁新建金谷卫生院综合楼2000平方米。⒂异地新建龙涓中心卫生院1.5万平方米。⒃异地新建参内卫生院1万平方米,并转型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标准。⒄异地新建城厢卫生院1万平方米,并转型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标准。新建桃舟卫生院中医、核酸门诊综合楼1500平方米。新建祥华卫生院发热门诊楼612.3平方米。⒇规划新建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3.2万平方米。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置和更新,根据功能定位,充分考虑资源合理配置,满足发展需求,规划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置。

    支持社会资本办医。落实社会办医在投融资、土地、财税、医保、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打造一批省市级有实力、有质量、有服务的民营医疗示范医院。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加强综合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到2025年,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全医院床位数比例达到25%左右。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坚持“大专科、小综合”及“突出特点、错位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

    (二)全力打造县域医疗服务高地

    提升县级综合医院的救治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微创手术、复杂疾病诊断能力和省市级医院下转连续治疗能力建设;重点发展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等专科;重点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到2025年,县医院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加强县级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诊疗中心等建设,加快县域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提升县域急危重症救治处置能力。到2025年,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建成达到相关建设标准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诊疗中心。到2025年,完成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救治)、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治、重症监护)、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建设。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的“龙头”作用。加快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县域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下沉。完善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促进医共体内人财物深度融合。支持医共体内行政管理扁平化、业务管理垂直化,提升管理效能,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完善医共体运行效果监测机制,对照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加快补齐弱项,力争2022年底前县医院总院、县中医院总院全面达到国家评判标准。

    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大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打造县域医疗“高地”,争取在疑难危重症诊断和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医院管理等方面达到市内一流水平,个别领域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坚持一院一策,高位嫁接国家队高水平医院,设立名医工作室手术周”,推动优质资源提质扩容,群众急危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县域内得到解决。推进新一轮等级医院创建,提升域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推进康复医疗发展。以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建设为契机,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建设和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康复与临床多学科合作模式,强化康复早期介入,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推动康复医疗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薄弱专科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外转率高的疾病谱,立足优势专科,注重培优助强支持县域内医疗机构实施新一轮“创双高”,持续提升现有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诊疗能力。启动新一轮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实行学科差距清单制、目标责任制,设置重点专科核心能力目录,完善动态考核和退出机制,促进内涵提升。加大财政投入与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加强肿瘤、呼吸、重症医学、急救医学、麻醉、病理、护理等薄弱专科建设。

    (三)补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织牢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至少建设一家一体化村卫生所,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在部分城镇化进展快、人口明显集聚的区域,可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村卫生所。至2025年底前,公办村卫生所不少于80%,县、乡(镇)政府提供举办经费并纳入每年同级财政预算。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服务能力达标,全县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且有村医、有服务的一体化村卫生所达200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8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2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1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二级医院等级评审。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组建县域医疗次中心。在官桥、湖头、龙涓、长卿、感德、蓬莱等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十四五期间建成二级医院,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社区医院牌子,提高诊疗、护理、康复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全面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加强一乡一品特色科室(专科)建设。发挥总院的优势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补齐发热诊室(或发热门诊)、院前急救与转诊等短板弱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体系,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镇)的目标。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县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医学临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和质量控制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与技术支撑;要逐步减少慢性病等普通门诊,逐步实现门诊以接受下级医院转诊病人为主,一、二类手术比例明显下降。完善下沉长效机制,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内涵拓展为导向,发挥医共体作用,强化医疗卫生资源有效供给、有序利用的合理安排,推动形成连续、整合、高效的服务提供模式,推动优质资源精准下沉、精准对接。

    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医疗次中心和医共体建设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合理优化资源和就医秩序。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居民就医转诊用药、医保、价格等方面政策,完善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等措施,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做到大病重病不出县,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解决,一般基本小病在村居解决。

    (四)努力保障医疗服务优质安全

    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调整充实县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及医疗质量、护理质量、院感质量、病案质量等分中心人员,健全完善适合县域的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开展医疗、护理、院感、病案等专业质量考核,督促医疗单位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健全医疗院感防控体系。坚持“快、严、实、细”原则,健全院感防控体系,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对发热、腹泻等传染病相关表现的患者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全员院感防控培训,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全员掌握标准防护要求和传染病相关知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健全医疗废物处置体系。推动县乡村三级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对包括偏远农村地区小型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逐步推进院内医疗废弃物信息化管理,接入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做到医疗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

    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推行整体护理,开展特色优质护理,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扩大无陪护病区试点,推动护理服务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

    持续规范医疗诊疗行为。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和护士队伍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多学科联合门诊,在统一质量和标准前提下,进一步推广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推进多学科诊疗、合理用药,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和比例。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重点药品的临床使用管理。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三、坚持创新驱动,构建科学规范、整体协同的医药卫生改革体制

    (一)完善医改领导推进机制

    健全完善医改推进机制。坚持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高位推进机制,将医改重点指标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医疗、医保、医药等“三医”部门工作由一位县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健全完善医改落实责任制,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把推广三明经验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注重因地制宜借鉴,推动医改继续向新的领域拓展,更好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安溪医改经验。

    健全政府主导办医机制。县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医疗卫生投入长效机制,落实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细化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妇产、儿科以及康复等专科医院倾斜政策,落实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动态管理,推动编制资源配置与医疗卫生补短板相衔接。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内部管理等制度。

    完善医改监测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医改工作监测、评估、考核、通报等台帐制度,按照医改重点工作推进机制的职责分工,建立医改工作任务定期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逐条逐项推动医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激励问责制度,切实奖优;要增强医改监测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将监测结果充分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全过程。

    (二)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完善基金筹资运行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准费率制度,完善筹资分担和动态调整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优化职工医保基金中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拓宽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渠道,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总额预算编制机制,增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建立完善住院与门诊、药品耗材与医疗服务、县域医共体与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等的分项预算科学管理机制,完善责任共担和风险预警机制。探索医保基金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促进县级强化责任、共同管控,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优化医保待遇保障机制。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定位,实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基本医保目录,规范基本医保支付政策。促进法定医疗保障制度定型,加快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将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帮助困难群众的长久机制并加以完善。健全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障倾斜机制,梯次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引导慈善救助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促进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收付费为主,按床日、按人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等并存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范围,逐步扩大DRG收付费改革的覆盖面,2022年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覆盖出院人次数占比达51%,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底前,逐步扩大到有条件的其他公立医院。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住院按床日收付费改革相关政策。总结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按人头付费有效做法。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一预算、按月预付、结余留用、绩效考核、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灵活高效的县域医保基金结余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内各单位之间激励约束、绩效考核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形成医保支付与医防融合协同机制。增强医保支付方式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协同发力,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严控目录外不合理费用增长。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的要求,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和各方承受能力,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医疗服务项目、个性化需求特征明显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快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支持医疗新技术、新手术项目的临床应用。统筹平衡总量分配,重点支持薄弱学科、基层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发展,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理和精算平衡,推动理顺比价关系。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协同、价格管理总量调控和医保总额预算等医保政策协同,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实行党政领导分设,二级以下医院实行党政领导“一肩挑。深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章程为引领,促进公立医院完善运行和治理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

    发挥政府引领监管作用。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原则,继续发挥政府办医职责,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治理作用,健全完善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创新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卫生专技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职称比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和职称聘任的重要内容。畅通职称评价渠道,推动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方式、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坚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全行业过程监管。

    优化医院内部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院建立医院章程,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改革,在薪酬水平、增长机制、内部结构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体现行业特点,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继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开展成本核算,全面分析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成本效率和偿债能力等,作为医院运行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规范综合监管制度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行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减权放权。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一窗受理、网上受理、并联审批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继续深化“证照分离”和“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店、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器械等准入管理,推动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构建多元监管体系。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医疗、医药、医保等监管联动,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政府智能化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对医疗卫生相关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业态模式的监管,完善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健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医疗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管理机制,强化机构资质、医师护士资格等监管,依法定期开展自查。实施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完善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制度,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二级以上民营医院驻点监督覆盖率达100%。

    创新综合监管机制。创新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监管工作。创新数字化监管机制,搭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平台,提升医疗综合监管信息化水平,实施互联网+监管;根据不同级别、特点的机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监管,探索推动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创新风险治理机制,在医疗行业、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探索事前预警、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的风险管控模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公共信用指标体系、评价和奖惩体系,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共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能力,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网络直报,提升聚集性病例的识别、核实、报告、干预能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快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监测评估水平,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数据共享便捷化、数据分析智能化。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卫生、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监管力度,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信用监管、智能监管,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和效果。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机构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紧急救援等任务的指导和考核。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监管,着力防范化解突发公共卫生风险。

    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强化卫生健康领域全行业监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医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强化医疗机构自我质量管理,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价,实施外部质量控制。推行落实临床药师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健全药品遴选、采购、存储、处方审核、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标准规范。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建平安医院。积极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等团体作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探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管控,全面推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建立行政监督、协议管理、智能监测三位一体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日常稽核、日常现场检查、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等制度。实施基金运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等,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依法公示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计分制度。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全行业监管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转变,从单项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转变。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下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大落实卫生监督职能机构的人员、车辆、装备、经费保障,不断满足监督执法需求。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选拔首席监督员,探索“互联网+”混合式培训管理模式。

    四、坚持传承发展,构建特色鲜明、深度融合的中医药大健康体系

    (一)固本强基,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巩固中医发展主阵地。持续深化县政府与福建中医药大学战略合作协议,推进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项目建设,强化县中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把县中医院打造成为一家省级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能够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且作为辐射闽西南地区的区域康复医疗中心。

    优化中医药资源布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合理扩充中医药资源体量,发挥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骨干作用,按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县级其他医院和民营医院中医科覆盖率100%、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覆盖率100%、村卫生所中医科覆盖率100%。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到2025年,每万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6.2张。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临床科室优势培育工程,主动融入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依托中医联盟、城市联盟、专科联盟,建设县域中医“名医”、“名科”,成为引领疾病诊治临床路径和诊疗技术的标准示范,提升中医诊疗服务影响力。力争到2025年,实现新增省级重点专科2-3个,市级重点专科3-5个,形成一批在全市仍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专科。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中医馆作用,建成“一院一品”、“一院多品”的中医发展目标,使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比例达到35%;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制定至少30个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进行全面推广,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扩大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健康管理、治未病、疾病预防等工作的比重;推动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的标准化设置和广泛应用,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实施中医药文化推广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民间传统医药知识与技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利用,建设县中医药文化展示馆,争取2025年成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名老中医(药师)传承工作室,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总结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著书立说,传承带徒、传播学术思想。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项目,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文化内容,普及中医药知识、中医保健理念和方法,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四进”活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局面。

    (二)守正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的主导作用。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快中医治未病管理中心建设,研究制定中医“治未病”诊疗服务内容与技术规范,探索中医“治未病”管理中心科室设置、服务流程、运行模式与机制,把中医“治未病”建设为一门新兴的有实际服务需求、内涵建设和社会经济效益的中医科室,加强全县区域规划布局和推广复制,建立覆盖全县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在体检中心开展以体质辨识为核心的中医体检服务项目,为亚健康状态和慢性病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全程中医、中西医结合健康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运行模式,持续加强中医参与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内涵,不断优化信息化配套建设,强化中医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监测与评估。实施中医健康干预项目,依托闽南康复医院,引导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完善针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广覆盖全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推动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有效开展慢性病防治和运动康复。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的核心作用。树立“大康复”理念,依托闽南康复医院建设闽西南康复医疗中心,将中医康复融入养老、慢性病康复中,发挥中医特色在肢体康复、言语康复、智力康复、吞咽康复及预防慢性疾病复发中的优势。鼓励中医非药物疗法,激励针刺、灸法、中药敷贴、中药熏蒸、蜡疗、磁疗等疗法,鼓励引进全国不同流派的中医特色疗法,促进中医技术与现代康复医学融合,提供早期、专业的中医特色康复医疗服务,并建立社区、乡村、其他医院和院内科室的有效联系,开展相关疾病床旁早期康复医疗,促进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全科化。

    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尤其是心脑血管、内分泌、肿瘤等疾病防治作用,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推动中医药参与重大疑难疾病治疗的研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协同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

    (三)搭建平台,推进中医药科研交流

    加快中医药科学研究。依托闽南康复医院,打造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科研公共平台,针对康复等中医药领域关键技术和学科前沿开展中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以建“名医”“名科”为契机,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深化中医基础理念、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材药性等研究,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技术成果。推动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运用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形成一批在省内有影响力的中医药研究成果。创新中医医院运行和服务模式,推进多学科、多专业一体化联合诊疗,全面推进中医药综合治疗服务

    推动中医药合作交流。充分发挥我县海外华人华侨资源优势,加强与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举办“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参与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举办国际性学术研讨性活动。发挥保生大帝祖籍地的优势,推进保生大帝文化与中医药文化有机结合,推动闽台民间信仰交流。打造对港澳台中医药合作交流前沿平台,吸引台湾医师来安执业,不断深化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加强中药保护与研究。配合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和合理开发利用。以湖头“养脾散”等传统名优中成药为切入点,融入中医养生、药食同源的理念,以剂型改造、二次创新、名医名方产业化为重点,促进中药工业成型、升级,提升品牌价值。加强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炮制的技术改进和监督,提升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

    (四)拓宽领域,挖掘中医药产业潜力

    推动中医药与茶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茶与中医健康养生”课题研究,将传统中医养生理论与现代茶饮相结合,阐述中医天人相应、辨证施茶的独特理论特点,不断完善饮茶养生理论体系。大力推进中医药研究成果转化,导入前沿的科技,研制具有茶叶特色、又兼有养生保健功能的茶保健品、茶食品、茶饮料等相关衍生品,延长茶产业链,既引领世界茶业新业态,又提高我县茶叶附加值。

    推动中医药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依托现有茶庄园和文化园,建设一批养生木栈道、休闲观光道,主动融入中医药文化知识,发展以茶文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打造2-3个集疗养康复、药膳食疗、养生保健、商务会展、文化传播、宗教信仰于一体的中医健康旅游休闲基地。整合县域内中医药及茶文化资源,串点成线,塑造安溪中医药文化旅游品牌,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加强中医药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开发2-4个具有安溪特点,又融入中医药文化的旅游产品。

    推动中医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巡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推动中医药与健康养生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举办提供中医体质辨识、经络按摩、传统运动、中药保健、亚健康调养等服务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挥中医药在养生、养老、保健、旅游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人才强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体系

    (一)补齐人才资源短板

    加大招聘引进力度。持续落实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精准化的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填平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县级医院层面坚持需求导向,重点招聘医药卫生院校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硕士;并通过备案制、全职引进等方式引进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在其专业领域能引领带动我县医疗技术水平提升的高层次人才。乡镇卫生院层面继续落实省市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医学定向生,加大卫技人才的招聘力度与广度。“十四五”期间,全县每年计划招聘320医师和270护士,不断扩大卫生人才资源总量。到2025年,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0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3.42人,卫生人才科学专业结构性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用好用足泉州市人才“港计划”和安溪县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探索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激励政策和引才措施。加强与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战略合作,采用岗位特聘、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引进一批在国内省内有影响力、临床科研成果突出的医学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名医名家、领军人才、特聘专家(含疫情防控)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探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柔性引进国内知名医学专家来建立院士工作室”“名医工作室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落实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乡聘村用”制度,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落实乡村医生政策待遇、完善补充和退出机制。实施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机制,加快乡村医生(助理)医师化进程,补牢农村医网底。至2025年,乡村医生队伍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力争达45%以上。

    (二)优化医疗人才队伍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落实县委人才引进政策,对全职引进医学博士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对引进紧缺专业医学硕士给予生活补助。坚持外引内育并重,实施特色专科团队、高学历人才、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等人才培养项目,开展订单式精准化培养,每年从级医院遴选一定数量的青年骨干医生赴北京、上海等地高水平医院或医学院校深造支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技术攻关、交流合作等,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科带头人。支持实施更加灵活的薪酬待遇,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向重点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倾斜,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2025年,力争培养25名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培养50名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新增和培育第四层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00名。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需求,重新依标准核定人员编制,重点加强流行病学、检测检验、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健康教育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公共卫生高水平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医、防、研互动交流平台,培养一批能解决疫情形势研判、传播规律研究、流行病学溯源等问题的疾控专业队伍和一批具有医学背景、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医防结合复合型人才。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开展公共卫生人才组团式”培训对全县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村卫生所、药店诊所等单位的卫技人员开展流调、消杀、核酸采样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对全县镇村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及防护措施培训,提升薄弱地区和基层一线人员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公共卫生人才下沉。改革公共卫生人才准入和使用机制,调整优化疾控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设置,拓展疾控人才发展空间。探索在疾控机构设立首席专家特设岗位,出台公共卫生实用型、紧缺型专业人才补助标准,建立关键技术岗位人才保障机制,并将疾控机构从事公共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纳入保障机制范畴。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提高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2022年,全县建立12支100名专业流行病调查处置队伍。至2025年,乡镇卫生院公卫科人员不少于在编卫技人员的2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人口配备2-3名公共卫生人员的标准配齐公共卫生人员(其中预防医学专业人员不少于30%)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开展面向中医临床、中药、中医护理、中医教育、中医预防保健等立体式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落实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西学中、名师带徒、中医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现有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等中医药人才培训机制,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医疗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70%以上村卫生所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医师;所有新进中医临床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80%以上的中医养生、保健、理疗、推拿等行业人员接受规范化中医药知识理念、操作技能等中医知识的目标,培养2-5名省级优秀中青年人才,争创国家级优秀中青年人才,建成一支由百名中医名师、千名掌握中医适宜技术医师、万名具备中医基本技能组成的中医药人员队伍。

    加强基层与紧缺急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机制,重点围绕公共卫生(预防)、全科、中医、妇幼、康复、急救等专业培养方向,推动基层紧缺专业或薄弱学科的人才培养工作,开展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素质。探索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卫技人员“县管乡用””管理机制,采取驻点坐诊、专家巡诊、现场培训、远程会诊、巡回检查等方式下沉优质资源。建立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预警和管理机制,实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指导目录定期公布,优化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程序。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3人,其中50%注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加强民营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民营医院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政策。实施民营医院医疗人才专项补助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按规上企业予以认定,享受规上企业的引才政策;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民营医院医疗人才队伍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人才补助以及进修费、进修人员差旅费、进修人员福利待遇、医疗团队培育补贴等,培养一支能力强、服务优、留得住的民营医院医疗人才队伍。

    (三)深化医教协同培育

    强化进修培训管理。严格进修、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考勤、进修效果、最低服务年限等约束机制,落实各项激励机制,确保进修培训期间待遇不变。

    强化继续教育管理。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大力开展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教学模式。建设卫技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法律法规、急救医学、妇幼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个人防护等培训,提升依法行医意识和专业技术能力。

    强化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采用理论授课、技能训练和临床跟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全县在岗乡村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用药、中医中药等基本知识技能轮训。

    推动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支持建设非直属附属医院,支持与医学院校共建临床医学研究实验室,加大对医学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推动安溪卫生学校升格,优化调整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结构、医学学科专业结构,举办医学类大专、中专学历教育,设立函授本科教学点。

    六、坚持以人为本,构建覆盖广、水平高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体系

    (一)优化人口发展策略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贯彻实施国家调整的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贯彻实施人口发展规划,构建出生人口分级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形势分析及成果运用,积极传播新型生育文化,积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整合各项计生奖励扶助制度,提高奖励扶助政策的综合效能,促进人口与家庭健康发展。

    优化生育服务政策。积极开展面向婚育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宣传指导服务。扎实推进生育生殖健康全过程服务,推动构建支持家庭生育的制度体系。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落实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扶贫、信访等政策措施,建立特殊家庭紧急救助、医疗保障、生活照料、养老照护、精神慰藉等方面长效机制。

    (二)加强妇幼健康干预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挂“安溪县妇儿童医院”牌子,建设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并依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做好创等达标工作。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强化妇幼群体保健职能,组织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和开展儿科、儿童保健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妇幼健康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产前诊断相关先进设备,提升产前诊断机构实验室能力。坚持保健与临床融合,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创建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县,打造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和新生儿期、儿童期、青春期、妇女更年期等生育全程服务链,提供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和保障。

    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主导,推进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营造人人关爱妇幼健康氛围。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咨询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模式,指导科学备孕,提升人口素质。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强化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和管理,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筛查病种范围,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持续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加强对困境妇女儿童的救治保障。继续推行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孕期妇女产前筛查诊断等妇幼健康领域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宫颈癌疫苗接种,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防控工作。坚持需求导向,拓展妇幼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内涵、服务人群、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服务逐步均等化。推动妇幼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衔接,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巩固落实母婴安全5项制度,强化孕产妇风险管理,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调整充实全县母婴抢救专家组,健全完善多学科多机构协作机制和危重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不断完善危重症孕产监护救治网络、新生儿救护网络和儿童医疗救治网络,保障母婴安全底线。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学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危重症孕产妇监护救治、新生儿救护和儿童医疗救治等救治能力和救治水平。

    开展婴幼儿普惠性服务。加大母婴设施建设,提升母婴设施服务管理水平。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供给,促进托幼一体化进程。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育一批托育服务典型。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规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2022-2025年,每年力争新增普惠性托位约150个。

    (三)完善老年健康体系

    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扩大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提供包括护理康复、家庭病床服务、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等个性化上门服务,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服务功能,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广家庭病床应用,为老年人提供主动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服务

    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包括社会办医院)设立养老机构,开放康复护理型养老床位,接收失能、半失能及患病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生活照料、康复理疗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鼓励公立精神卫生机构设立老年精神康复科。发挥中医药康复优势,提供老年人康复服务,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建设“医养结合”的职业化养老照护队伍,依托有资质的机构加强健康照护师培养,养老护理员基本满足老人护理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机构设置一级医院,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建成一个医养结合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80%的公立医院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床位占比达30%。

    推动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的机构与机构、居家与机构转诊机制。

    提升老年健康管理水平。依托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逐步完善老年健康信息。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筛查评估干预项目,每年至少一次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2025年,全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四)强化职业健康安全

    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以劳动者职业健康为中心,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持续开展矿山、建材、冶金、化工、放射卫生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强化职业病危害评估分析,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强化监管能力。完善县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支持县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能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构建“卫健行政部门—镇(街)综合执法队—基层监管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以质量控制为抓手,推进放射卫生、职业卫生质控中心建设。

    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体系,依托县医院或县疾控中心设立职业健康体检中心,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能力,依托综合医院加强职业病诊断救治机构建设,实现覆盖辖区内常见的职业病诊断类别。

    强化救治保障。建立健全尘肺病救治救助体系,建成布局合理的尘肺病康复站点服务体系,实现尘肺病患者康复信息“一人一档”。进一步构建上下、左右联结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提高职业健康风险预警保障。

    强化宣传教育。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一批职业健康科普示范基地,推动职业健康社会共治。

    七、坚持跨界融合,谋划主体多元化、服务多样化的健康产业体系

    (一)实施智慧健康工程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持续推动便民惠民十项服务30条措施全面落实。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价等为抓手,推动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同区域、同级医院间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便捷调阅共享和引用,规范和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提升工程,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支撑现代医院管理和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总院内人财物运营统一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优秀医生智力资源下沉,跨时空均衡配置医疗资源。开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数字化健康管理、在线医学教育等,提升基层诊疗能力。

    推进信息共享协同。建立健全“三医联动”一张网协作机制,加强“三医”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共享,推动形成以数据为支撑的行业监管、绩效评价、投入补偿、人事薪酬等医改决策新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运行监管系统,加强对全县各级医院综合管理、医疗质量、运营效率、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等方面监管。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信息、采集设备等信息归集入健康档案,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补齐疾控信息短板。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加强多点触发预警监测,实现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和智能预警。推动全县核酸检测信息、疫苗接种信息等与上级平台互通共享,支撑预约检测、数据报送、结果查询、共享互认等全流程服务管理。加强涉疫物资储备、医疗服务能力、重点人群监测等信息采集上报,推动实现重点涉疫资源可视化管理调度。建立完善全县疫情防控数据库,实现数据“应汇尽汇”和动态更新。构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大脑”,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补齐公共卫生信息化短板,加快推进职业病体检机构体检信息、血站血液信息联网管理。按照业务开展需要,健全完善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慢病管理、死亡登记等功能。

    建设智慧健康工程。实施“智慧健康”工程项目,以“福建健康码”为前端载体,推动与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等“多码融合”应用,推进全县“一人一码、一码就医”。推进“健康安溪”平台建设,实现全县统一线上预约、个人健康诊疗记录网上查询等功能,实现“一部手机全县就医”。升级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建成“一人一档”的全生命周期个人健康数据库,连通“健康安溪”平台,提供诊疗记录、档案网上查询等服务,提高数据利用率。推进互联网医院以及云药房建设,实现医疗资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到2025年底,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通过设立互联网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不同形式,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构建网络安全体系。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全医疗行业全面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根据属地原则向当地网安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按照系统定级,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评测。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应用代码安全监测机制,采取措施识别系统安全漏洞和隐患,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评估可能的影响并进行修补。提高医护人员和医疗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技术,提升网络安全设备检测能力,增强防御外界攻击的能力。

    (二)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持续深化安台卫生交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惠台政策,推动台湾医疗健康产业在安聚集。推进台湾医学相关专业执业认定审批,落实同等待遇,不断优化台湾医疗专业人员在安执业环境。创新医学专家融合模式,推动设立多种合作模式的台湾名医工作室、安台专家工作站(室)。引进台湾高端医学人才,发挥“筑巢引凤”优势。加强安台中医药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海外。支持医疗机构、卫生健康社团开展安台学术活动,搭建远程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国宇医院开展台湾医策会评鉴活动,提高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对外人才交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大局,借势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发挥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才、设备优势,积极与台港澳、东南亚开展交流合作,引进高端人才,为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提升科研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三)发展“健康+”新业态

    推动健康旅游发展。弘扬安溪清水岩、保生大帝等文化,打造医、药、养、游融合一体的具有闽南特色的产业链,依托县域丰富的山地、森林、茶园、温泉、中医药以及乡村休闲农庄等茶乡人文资源,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康养基地,推广健康养生旅游。支持和引导志闽、尤俊等景区拓展户外体育健康旅游项目结合中医药材、膳食,以传统文化带动休闲旅游发展。在交通便利生态资源禀赋较好的地区打造候鸟健康养老基地,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多元素的老年健康旅游项目。开发和推介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

    推动健康保险发展。着力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面,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功能,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加强对个人的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

    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围绕中药天然药物、精准医疗等领域,构建创新链、产业链和空间链,打造健康研发、生产制造、医疗服务基地。加大与福建中医药大学合作力度,在参内镇建设一个中医药特色显著的康复医疗、有氧运动、医养结合等深度融合的健康产业基地。依托闽南康复医院,建设康复产业高新技术孵化基地,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一个康复健康产业集聚区,打造医研产融合的健康产业示范基地。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强化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协调推进,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挥县医改领导小组、县医管委、老龄委、爱卫会等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真正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上下协同,明确主要目标、各项指标以及年度考核目标,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责、衔接有序、密切配合、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保障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保障机制

    完善资金保障制度,依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建立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激发社会资金投入卫生健康事业的动力和活力,动员社会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保障重点、精准支持。重点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医疗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人才资源培养和智慧化健康服务工程建设等方面倾斜,助力推动构建卫生健康新发展格局。

    三、科学评估指导

    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严格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增强规划刚性。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把落实规划的目标、发展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建设等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年度监测分析和总结评估,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以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和乡镇部门绩效的依据,加强评估成果的应用,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

    弘扬医学人文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调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在改革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新闻媒体、健康类专业媒体等舆论引导作用,积极传播卫生健康正能量,营造崇尚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创新推进惠民便民措施,搭建全过程、全方位公众参与平台,以共治共享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观念,提高各项卫生健康政策的公众参与度,形成政府重视、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卫生健康发展新环境。

     

    附件:1.安溪县“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表

    2.安溪县“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表

    3.安溪县“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实施

    项目表

    3-1.安溪县“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情况表

    附件1

    安溪县“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单位

    2015年末

    2020年末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1.婴儿死亡率

    3.06

    7以下

    2.27

    2.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5.47

    16以下

    0

    3.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3.25

    5

    5.29

    4.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01

    2.1

    1.62

    5.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1.24

    2.6

    2.06

    6.城乡居民参保率

    99.6

    98以上

    95.28

    7.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73.46

    80左右

    67.74

    8.县域内就诊率

    60

    90

    83.62

    9.公立医院药占比

    35

    30

    32.18

    1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9.8

    80

    71.69

    11.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5.3

    80

    69.99

    12.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0.045

    0.085以下

    0.056

    13.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0.055

    0.045以上

    0.0474

    14.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9.54

    稳定在95以上

    99.13

    15.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125.7

    135

    121

    16.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14.76

    20左右

    9.6

    17.年均自然增长率

    8.8

    14以下

    4

    18.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87.08

    90以上

    77.96%

    19.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

    28

    32

    40.65

    20.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

    32

    27左右


    附件2

     

    安溪县”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表

    项目

    单位

    服务

    人口

    (万)

    增加

    床位

    现有房屋面积

    建设

    内容

    建设

    性质

    建设

    规模

    总投资 (万)

    建设

    年限

    完成情况

    县医院

    120

    130

    70100

    门诊、医技大楼

    改扩建

    59463

    18000

    2017-2019

    已完成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急诊、门诊、医技楼及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0719.04 平方,建筑占地面积2438平方,总建筑面积59463平方,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24380平方,地下3层建筑面积35083平方。项目总投资36542.9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0195.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44.67万元,预备费2523.23万元,财务费用2479.4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

    传染科病房大楼

    新建

    3000

    1000

    2018-2019

    已完成

     

    老年医院

    改建

    8000

    2400

    2018-2020

    未完成

     

    县中医院

    120

    200

    22261

    原妇幼业务用房改建、装修

    改扩建

    18000

    3000

    2019-2020

    正在

    建设

    改建项目(修缮),已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修缮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2500万元。

    县妇幼保健院

    120

    150

    10575

    迁址重建

    新建

    30000

    15000

    2017-2019

    已完成

    安溪县妇幼保健院于2018年12月开始建设,建设有附属楼、门诊楼、住院楼,其中住院楼建筑面积14104.4m2,门诊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9957.5m2,附属楼4589.25m2,总计31960m2,总投资2.28亿,于2021年1月验收。

    参内卫生院     (城东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3.5

    10

    2235

    迁址重建

    新建

    3000

    840

    2018-2020

    未完成

     

      城厢卫生院                    (城南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6

    50

    3000

    迁址重建

    新建

    6000

    1680

    2017-2019

    未搬迁

     

    城关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60

    15

    2650

    迁址修缮

    改扩建

    4000

    200

    2017

    未完成

     

    长卿中心卫生院

    9.5

    20

    5549

    门诊综合楼

    改扩建

    3000

    900

    2018-2020

    未完成

    长卿中心卫生院石头屋为二层混合结构,基础采用条石基础,承重墙体采用240mm厚石墙承重,柱子采用石柱承重,楼板为现浇混凝土楼板,于上世纪70年代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建筑高度约为6.40m,建筑面积约220。进过鉴定为危房并随即开展拆除,于2020年8月拆除完工,原址新建未完成。

    龙涓中心卫生院

    9

    20

    6969

    迁址重建

    新建

    8000

    2240

    2017-2019

    未完成

     

    感德卫生院

    6

    25

    6720

    宿舍楼

    改扩建

    1500

    420

    2018-2020

    已完成

    改扩建建筑面积1861.06平方米,总投资465万元。

    剑斗中心卫生院

    5.5

    5

    6130

    迁址重建

    新建

    10000

    3500

    2018-2020

    正在建设

    完成征地,因340省道受阻停工,至目前已完成投资2000万

    兰田卫生院

    2

     

    450

    综合楼

    改扩建

    1000

    280

    2017-2018

    已完成

    兰田卫生院新综合楼于2019年12月开工,2021年5月俊工,总建筑面积1968平方米,总投资563万元。

    芦田卫生院

    1.8

     

    2095

    综合楼

    改扩建

    2000

    560

    2018-2020

    正在建设

    已经改为扩建,新征地,建筑面积2996平方米,正在运行中。已完成投资6.6248万

    白濑卫生院

    1

    10

     

    迁址重建

    新建

    2000

    560

    2018-2020

    未完成

     

    湖上卫生院

    3

    7

    3001

    宿舍楼

    新建

    1500

    420

    2018-2020

    已完成

    新建湖上卫生院综合楼2号楼,2018年1月立项,12月投入使用,总投资382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已完成,总投资382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大坪卫生院

    1.9

     

    750

    综合楼

    改扩建

    2000

    560

    2018-2020

    正在建设

    原址全部拆除,拟在原址新建综合楼3532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已开工建设。

    福田卫生院

    1

     

    1550

    综合楼

    改扩建

    1800

    504

    2018-2020

    未完成

     

    国宇

    医院

    60

    500

    33936

    住院大楼

    新建

    50000

    15000

    2018-2020

    未完成

     

      

     

    1142

     

     

     

    214263

    67064

     

     

     

    注: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每床位55,县级医院每床位70


    附件3

     

    安溪县“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实施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完成时限

    1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

    县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

    安溪县疾控中心按设区市标准进行改扩建,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

    5000

    2022-2025

    2

    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工程

    建设1个以上加强型P2实验室,其中负压实验室1个,检测项目不少于200项。

    2000

    2022-2025

    3

    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

    发热门诊改造工程

    县医院、官桥医院、湖头医院、国宇医院按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并配备核酸PCR实验室;长卿、蓬莱、龙涓等3家卫生院在规划建设新院址时,将发热门诊一并规划建设;湖上、蓝田、大坪、福田、芦田、虎邱、魁斗、参内、白濑等9家卫生院建设发热诊室。

    8000

    2022-2025

    4

    传染病救治资源建设工程

    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1个,床位300张,病区符合“三区三通道”要求,配置负压救护车5辆。

    10000

    2022-2025

    5

    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城市核酸检测基地1个,日检测量达3万管;改扩建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官桥医院PCR实验室,日最大检测能力达1.5万管。积极与第三方对接,形成“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核酸检测体系,达到单日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

    5000

    2022-2025

    6

     

    传染病救治力量储备工程

    依托县医院总院、县中医院总院组建2支整建制传染病救治团队,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100名,涵盖重症、感染、呼吸、急诊等专业,配置相应的CCRT、ECMO等专科医疗设备(含儿科)。

    3000

    2022-2025

    7

    医防协同创新项目

    医防项目清单化管理工程

    以医共体为纽带,围绕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和疾病监测等方面内容,明确医防整合项目清单并签订相关服务项目。

    1000

    2022-2025

    8

    健康筛查工程

    依托家庭医生签约项目,整合专科医师与公共卫生人员等,采取“1+N”管理模式,全面了解居民健康状况(特别是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肿瘤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情况),加大对疾病的早发现、早干预、早诊断、早诊治和规范管理。

    1000

    2022-2025

    9

    公共卫生指挥体系项目

    卫生应急指挥会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向上对接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向下连接乡(镇)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和指挥决策信息系统。

    5000

    2022-2025

    10

    传染病疫情信息化建设项目

    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升级工程

    依托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与医疗机构的HIS系统无缝对接,促使传染病发现与网络报告同步进行,提高传染病网络报告及时性与报告率。

    5000

    2022-2025

    11

    建设“智慧防疫”火凤凰平台

    整合各类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网络舆情、校园缺课等信息,利用“智慧防疫”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2000

    2022-2025

    12

    “平急两用”改造项目

    集中隔离点和方舱医院储备项目

    建设方舱集中隔离点1个,隔离点建设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优化各功能区域流程,发挥隔离点阻断疫情传播的功能。制定1个方舱医院的改造预案,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10000

    2022-2025

    13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项目

    创建等级医院计划

    县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评审,综合服务能力位列全省县级医院前列;县中医院通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官桥、湖头等2个卫生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评审,蓬莱、长卿、感德、龙涓等4个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性医院标准,其他乡镇卫生院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10000

    2022-2025

    14

    扩充医疗资源项目

    规划新建县医院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县中医院城东院区、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县第三医院老年精神康复楼、官桥医院宿舍楼、尚卿卫生院老年养护院、大坪卫生院综合楼、芦田卫生院综合楼、白濑卫生院综合楼、福田卫生院综合楼、县医院长卿分院、西坪中心卫生院、蓬莱卫生院、金谷卫生院、龙涓中心卫生院、参内卫生院、城厢卫生院、祥华卫生院、桃舟卫生院。

    320700

    2022-2027

    15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工程

    落实社会办医在投融资、土地、财税、医保、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打造一批省市级有实力、有质量、有服务的民营医疗示范医院。力争到2025年,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比例达到25%左右。

    1000

    2022-2025

    16

    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县级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诊疗中心等建设,加快县域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提升县域急危重症救治处置能力。到2025年,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建成达到相关建设标准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诊疗中心。

    5000

    2022-2025

    17

    “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2025年,完成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建设。

    10000

    2022-2025

    18

    打造县域医疗服务高地项目

    高位嫁接优质资源工程

    支持县级医院引进“北、上、广、深”等地优质医疗资源,坚持“一院一策”,高位嫁接“国家队”高水平医院,设立“名医工作室”和“手术周”,推动优质资源提质扩容,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县域内得到解决。

    1000

    2022-2025

    19

    临床重点学科和薄弱专科建设工程

    实施“五个一批”诊疗能力提升计划,建设5个市级重点专科、推进2个临床学科亚专业建设、打造5个临床专病中心、培育5个临床专科诊疗团队,掌握10项核心和关键临床诊疗技术。

    1000

    2022-2025

    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力争到2025年,8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2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1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二级医院等级评审。

    1000

    2022-2025

    21

    基层医疗服务条件改善项目

    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服务能力“三达标”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的村卫生所200个。

    1000

    2022-2025

    22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县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优化中医药资源布局,力争2025年,县级其他医院和民营医院中医科覆盖率100%、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覆盖率100%、村卫生所中医科覆盖率100%,每万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6.2张。

    1000

    2022-2025

    23

    中医临床科室优势培育工程

    力争到2025年,实现新增省级重点专科2-3个,市级重点专科3-5个,形成一批在全市仍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专科。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中医馆作用,建成“一院一品”、“一院多品”的中医发展目标。

    1000

    2022-2025

    24

    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卫生人才招聘培养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县每年计划招聘320名医师和270名护士,不断扩大卫生人才资源总量;培养25名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培养50名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新增和培育第四层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00名。(其中,培育5个省级、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5个市级专科专病诊疗团队;培养30名基层适宜技术的技能型人才)

    1000

    2022-2025

    25

    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力争到2025年,引进省级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客座专家3名。

    500

    2022-2025

    26

    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项目

    按标准重新核定疾控机构编制,充实流行病学、检测检验、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健康教育等领域专业人才。加大医防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高水平、一技多能和基层一线公共卫生人才。至2022年,全县建立12支100名专业流行病调查处置队伍。至2025年,乡镇卫生院公卫科人员不少于在编卫技人员的2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人口配备2-3名公共卫生人员的标准配齐公共卫生人员。

    100

    2022-2025

    27

    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开展立体式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到2025年,培养2-5名省级优秀中青年人才,争创国家级优秀中青年人才,建成一支由百名中医名师、千名掌握中医适宜技术医师、万名具备中医基本技能组成的中医药人员队伍。

    100

    2022-2025

    28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业务用房面积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妇幼健康标准化建设,配齐产前诊断相关先进设备,提升产前诊断机构实验室能力。

    5000

    2022-2025

    29

    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规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2022-2025年,每年力争新增普惠性托位约150个。

    1000

    2022-2025

    30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改善计划

    2025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开办的医养结合床位数每万人口达到1张以上,建成一个医养结合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80%的公立医院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床位占比达30%。

    5000

    2022-2025

    31

    失能老年人服务计划

    每年至少一次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到2025年,全县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000

    2022-2025

    32

    职业病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构建“卫健行政部门—镇(街)综合执法队—基层监管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500

    2022-2025

    33

    巩固职业健康“防-治-康”一体化体系

    依托县医院或县疾控中心设立职业健康体检中心,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依托设县医院加强职业病诊断救治机构建设,实现覆盖辖区内常见的职业病诊断类别。到2025年,至少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500

    2022-2025

    34

    职业健康信息化系统建设

    依照国家相关标准,

     

    2022-2025

    35

    智慧健康工程建设

    智慧医院建设

    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提升工程,支撑现代医院管理和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满足三级医院发展需要。到2025年底,县三级医院通过设立互联网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不同形式,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10000

    2022-2025

    36

    安溪县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建设

    “福建健康码”为前端载体,推动与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等“多码融合”应用,推进全县“一人一码、一码就医”,实现全县统一线上预约、个人健康诊疗记录网上查询等功能,实现“一部手机全县就医”。升级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建成“一人一档”的全生命周期个人健康数据库,连通“健康安溪”平台,提供诊疗记录、档案网上查询等服务,提高数据利用率。

    1000

    2022-2025

    37

    健康安溪平台建设

    推进“健康安溪”平台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县统一线上预约、个人健康诊疗记录网上查询等功能,实现“一部手机全县就医”。

    1000

    2022-2025

       

    436400

     

     


    附件3-1

     

    安溪县“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目单位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增加

    床位

    建设

    年限

    1

    县医院

    建设教学综合楼、办公楼、感染性疾病楼各1栋,总面积3万平方米;平时用于安溪卫校学生教学及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全县医疗救治培训、公共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乡村医生培训、医务人员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急时”除医疗救治外,可将部分场所改造为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医院或人防医院等。

    18000

    102

    2022-2025

    2

    县中医院

    规划占地61.7亩,规划设置床位800张,业务用房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等,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130000

    800

    2022-2027

    3

    县中医院

    规划占地61.5亩,规划设置床位800张,业务用房包括中医康复医学中心、康养中心、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70000

    800

    2022-2027

    4

    县第三医院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设立紧急处置单元、心身医学科、老年精神康复科、心理卫生中心等科室,规划床位250张。

    12000

    250

    2022-2025

    5

    官桥医院

    官桥医院宿舍楼3300平方米;发热门诊建筑总面积1700平方米。

    1800

    0

    2022-2025

    6

    尚卿卫生院

    规划建设职工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500

    0

    2022-2025

    7

    大坪卫生院

    大坪卫生院综合楼建筑面积3532.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住院综合楼、医用电梯及配套附属工程。

    1800

    0

    2022-2025

    8

    芦田卫生院

    芦田卫生院综合楼占地面积:3329.9平方米,建筑面积:2996平方米,业务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包括;主体工程、水电、空调、装修、挡土墙、地面硬化等,计划投资1800万。

    1800

    0

    2021-2022

    9

    白濑卫生院

    白濑卫生院综合楼1500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门急诊、住院、公卫科、医技等,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需配备B超机、移动DR、血常规、生化仪、心电图机、消毒设备、急救设备等。

    1200

    20

     

    10

    福田卫生院

    福田卫生院综合楼2500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门急诊、门院、行政后勤等。

    1200

    0

     

    11

    长卿中心

    卫生院

    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建设医技综合楼、宿舍楼和食堂各1栋,包括绿化、道路及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

    16000

    90

    2021-2024

    12

    西坪中心

    卫生院

    西坪中心卫生院新址9000平方米,规划建设住院门诊楼、宿舍、食堂、门卫、设备用房、地下室等。

    6000

    0

     

    13

    蓬莱卫生院

    蓬莱卫生院新址规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一期),建设门诊医技楼、住院大楼、发热门诊等。

    10000

    30

     

    14

    金谷卫生院

    金谷卫生院规划建设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1800

    0

    2022-2025

    15

    龙涓中心

    卫生院

    龙涓中心卫生院新址规划建设综合楼、发热门诊、宿舍各1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10000

    30

     

    16

    参内卫生院

    参内卫生院新址1万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等,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6500

    30

     

    17

    城厢卫生院

    城厢卫生院新址1万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等,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6500

    30

    2022-2025

    18

    桃舟卫生院

    建设桃舟卫生院中医、核酸门诊综合楼一栋,面积1500平方米。

    400

    0

    2022-2025

    19

    祥华卫生院

    建设发热门诊楼,占地面积11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2.3平方米。

    200

    0

    2022-2025

    20

    妇幼保健院

    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3.2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683平方米,建成妇女儿童医院及地下停车场等设施。

    25000

    100

    2022-2025

     

    320700

    2282

     

     

    备注:综合医院建设用地117平方米/床,用房床均面积110平方米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