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3000-2018-21926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5
    安溪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安溪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8-08-15 09:55

    安溪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安溪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安溪县入托、入学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医疗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的精神,切实依法做好我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健康,现就2018年查验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

    1.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对全县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定期开展检查。

    2.托幼机构和学校

    1)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接受相关培训,通知并督促漏种儿童监护人带儿童及时到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各个环节要追踪到位。

    2)要结合本园、本校实际,协助辖区接种单位入园集中接种,切实提高漏种儿童的补种率,有效防控托幼机构和学校相关传染病。

    (二)卫生计生部门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技术管理和漏种儿童补种(补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将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指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补证)相关技术的培训和指导,要加强对私立幼儿园、转学儿童等查验证工作薄弱环节的指导与管理。

    3.预防接种单位

    负责对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接种情况查验并登记,出具查验证明,并对漏种儿童进行补种/补证;春季入学后要在秋季查验的基础上对漏种儿童进行复验。对存在查验接种证工作不落实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及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报。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接种证查验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泉州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泉卫计疾控2015142号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接种查验与补种机制,切实做好秋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加强督导,确保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到位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将不定期对相关单位的接种证查验工作及漏种儿童补种质量开展督导检查,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泉州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安溪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9日

     

    附件

     

    泉州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接种证查验,评估儿童接种率现状,及时补种疫苗,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流行。  

    (二)托幼机构和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100%,补证100%,漏种疫苗补种95%以上,查验记录表填写完整90%以上。

    二、查验对象及查验时间

    (一)查验对象

    1.就读于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外籍儿童及借托借读儿童,以及托动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2.对于既往年度查验证漏种疫苗补种率低于95%的托幼机构应对全园儿童进行查验。

    (二)查验时间

    1.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托、入学或转托、转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具体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

    2.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应实时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春季入学后要在秋季查验的基础上对漏种儿童进行复验。

    三、查验疫苗种类及免疫剂次判断标准(见附件2)

    四、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查验接种证通知

    1.将查验工作纳入招生简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托幼机构、学校在下发招生简章时,应注明儿童报名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泉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以下简称《查验证明》,见附件3-1和附件3-2)。

    2.学龄前儿童家长宣传。为避开入学前集中查证高峰,托幼机构于5-6月告知并引导大班儿童家长提前到接种单位打印《查验证明》。

    (二)接种单位查验工作

    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查询并电脑打印《查验证明》,特殊情况下无法打印的可手工填写《查验证明》。对于无接种证儿童,应根据接种内卡记录或家长回忆同时予以补办预防接种证; 因接种禁忌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应详细写明情况。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接种证查验工作  

    1.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

    2.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查验证明》提供的已成接种和未完成接种(即需补种)信息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附件4)。

    3.根据《查验证明》对需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种通知单/反馈单》(附件5),交与家长并督促及时带儿童到辖区种单位补种疫苗。

    4.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查验证明》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5.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分别将入学查验的附件4以复印件或电子版形式报送到给预防接种单位。  

    (四)疫苗补种催种工作  

    1.疫苗补种工作原则上由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辖区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单位每月将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儿童已种和未种信息反馈给各幼托机构和学校,对于跨区补种的儿童,接种单位需填写件5交与家长反馈给幼托机构和学校复验。  

    2.托幼机构和学校根据接种单位反馈将补种疫苗的接种日期逐一登记到附件4相应疫苗针次上,对尚未补种的儿童发出补种通知单进行再次催种,接种单位也应每月催种。

    3.接种单位将迁入辖区的在园在学儿童纳入常规接种管理,按完成后续的3-6岁加强免疫接种并入卡入证。  

    (五)资料统计报告  

    接种单位与幼托机构/学校核对补种信息后,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次年1月10日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1月20日前报县卫生计生政部门,同时上报至市级疾控中心,市级疾控中心在1月3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同时上报至省疾控中心。

    五、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

    1.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定期开展检查。  

    2.托幼机构和学校

    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接受相关培训,通知并督促漏种儿童监护人带儿童及时到接种单位完成补种。  

    (二)卫生计生部门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技术管理和漏种儿童补种(补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加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指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补证)相关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对预防接种单位开展补种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收集统计上报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补证)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会同教育机构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

    3.预防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接种情况查验并登记,出具查验证明,对漏种儿童进行补种/补证,按照要求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入托、入学儿童接种情况查验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1.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进度安排表  

    2.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种类及免疫判断标准

    3.泉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接种单位提供)

    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学校和托幼机构用)  

    5.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  

    6.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市、县级和接种单位使用)  

     


    附件1

    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进度安排表

    1.4-5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部署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组织预防接种人员和托幼机构/学校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印刷下发相关表格(棂据托幼机构和学校报名时间可适当调整查验准备时间)。  

    2.5-6月,完成幼儿园大班儿童到接种单位打印《查验证明》的通知。

    3.7-9月,预防接种单位相对集中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补种和打印《查验证明》工作。  

    4.9月30日前,托幼机构(学校) 完成附件4查验情况的填写和报送。

    5.10-11月份,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组对托幼机构、学校和预防接种门诊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12月15日前,托幼机构和学校报送附件3的补种和复验情况。

    7.次年1月份,卫生计生系统相关单位逐级上报附件5。

    8.全年日常均可以开展补种工作。


    附件2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种类及免疫判断标准


    入托、入学年龄

    ≥2周岁

    ≥3周岁

    ≥4周岁

    ≥6周岁

    查验内容

    卡介苗1剂;

    乙肝疫苗3剂;

    脊灰疫苗3剂;

    百白破疫苗4剂;

    麻疹类疫苗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

    A群流脑2剂;

    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或甲肝灭活疫苗2剂)

    卡介苗1剂;

    乙肝疫苗3剂;

    脊灰疫苗3剂;

    百白破疫苗4剂;

    麻疹类疫苗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

    A群流脑2剂;

    A+C流脑疫苗1剂;

    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或甲肝灭活疫苗2剂)

    卡介苗1剂;

    乙肝疫苗3剂;

    脊灰疫苗4剂;

    百白破疫苗4剂;

    麻疹类疫苗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

    A群流脑2剂;

    A+C流脑疫苗1剂;

    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或甲肝灭活疫苗2剂)

    卡介苗1剂;

    乙肝疫苗3剂;

    脊灰疫苗4剂;

    百白破疫苗4剂;

    麻疹类疫苗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

    A群流脑2剂;

    A+C流脑疫苗2剂;

    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或甲肝灭活疫苗2剂);

    白破疫苗1剂

     

     

     

     

     

     

     


    附件3

    泉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接种单位提供

    正面

    示例:

    陈某某,男,2009-04-01,家长姓名:     ,家庭住址:                 。经查验接种记录,已完成以下疫苗接种(见下表),特此证明。

    一类疫苗:


    二类疫苗:

    接种疫苗

    剂次

    接种日期

    备注


    接种疫苗

    剂次

    接种日期

    备注

    卡介苗

    2009-4-1



    Hib

    2009-7-15


    乙肝

    2009-4-1



    2009-8-15


    2009-5-1



    2009-9-15


    2009-10-1



    水痘

    2010-6-1


    脊灰

    2009-6-1







    2009-7-1







    2009-8-1







    百白破

    2009-7-1

    无细胞






    2009-8-1

    无细胞






    2009-9-1

    无细胞






    2010-11-8

    无细胞






    麻风

    2009-12-1







    麻腮风

    2010-10-8







    流脑A群

    2009-11-1







    2010-5-1







    乙脑

    2010-1-1

    减毒






    2011-4-8

    减毒





    甲肝

    2010-12-8

    减毒


















    验证单位:








    验证日期:


    泉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反面)

    陈某某,男,2009-04-01,经查验接种记录,还有以下疫苗未完成接种(见下表),特此证明。

    需补种的疫苗

    预约时间

    补种时间

    疫苗批号

    接种者签名

    脊灰(减毒猴肾)④

    2015-7-21




    流脑A+C群①

    2015-8-21




    白破①

    2015-9-21




    流脑A+C群②

    2018-8-21











    验证单位:




    验证日期:


    查验日期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长

    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提交查验证明

    是否全程接种

    需补种疫苗(请打“√”)

    是否完成补种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疫苗

    A群流脑疫苗

    A+C流脑疫苗

    乙脑疫苗

    甲肝疫苗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1

    2

    1

    2

    1

    2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学校和托幼机构用)

     

    登记单位:                            年级:       班级:                登记人:                     登记日期:                

    说明: 1.此表根据《查验证明》的正、反面信息填写,对于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对于未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已接种的疫苗剂次空着不填,需补种(即未完成)的疫苗剂次打“√”。有禁忌症的儿童还需在登记表最后一栏(是否完成补种)做好备注说明。2. 复验是指儿童在完成需补种疫苗后将其接种日期记录在相应空格里,如果儿童完成所有需补种疫苗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是”。3.脊灰疫苗4(即第四针)需满4周岁方接种,A+C流脑疫苗2(即第二针)与白破疫苗需满6周岁方接种。4.含麻疹成分疫苗指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5.本表查验后于9月30日前复印一份或以电子版报送辖区预防接种门诊,一份留底。6.家长姓名原则上填写儿童母亲,填写其他家长应备注与儿童关系。


    附件5

    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学校/托幼机构存根)

     

    儿童姓名:        班级:        补办接种证/补种疫苗

    通知时间:               

     

     

    入托、入学儿童补种通知单/反馈单(学校/托幼机构和接种单位使用)

     

                  家长:

        

    根据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提示您的孩子尚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请按照表格填写的预约补种日期及时到               乡镇(街道)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疫苗

    名称

    剂次

    是否需补种*

    预约补种日期

    接种日期

    疫苗名称

    剂次

    是否需补种*

    预约补种日期

    接种日期

    乙肝

    疫苗




    麻疹类

    疫苗













    甲肝疫苗




    脊灰

    疫苗




    乙脑疫苗













    A群流脑

    疫苗










    百白破疫苗




    A+C流脑

    疫苗













    白破二联







      卡介苗 




     

        如果儿童到其他乡镇(街道)预防接种门诊补种,请该接种单位将补种日期填写在上面表格上,同时在完成相应年龄段接种后填写下面内容并盖章,交予家长反馈给幼儿园(学校)登记复验:

     

    该儿童已于             日在我单位补办接种证/完成    岁年龄段所有第一类疫苗的补种,其接种记录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此证明!

     

                                                (接种单位名称)

                                                     

                                                               

     


    附件6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市、县级和接种单位使用,逐级汇总上报)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单 位

    托幼机构和学校数量

    新入托入学或转学人数

    实查验人数

    需补种人数

    完成补种人数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疹类疫苗

    A群流脑疫苗

    A+C群流脑疫苗

    乙脑疫苗

    甲肝疫苗

    机构数量

    开展查验证工作数量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应补种剂次

    实补种剂次

























































































































































































































    说明:1. 本表要求按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情况分别统计;2.需补种人数:是指入托入学查验时,未按免疫程序接种的人数,包括未按免疫程序接种的补证者;3.完成补种人数:是指需补种人数中,已按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人数;4.应补种剂次:是指查验时儿童需要补种该疫苗的剂次数;5.实补种剂次:是指需补种次数中,已补种该疫苗的剂次数。


     

     

     

     

     

     

     

     

     

     

     

     

     

     

     

     

     

     

     

     

     

    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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