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9-0101-2025-00003
    • 发布机构: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3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安溪县城厢镇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3楼,邮编:362400,联系电话:0595-23232446,电子邮箱:axwtj20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溪县文体旅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文旅系统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动文化旅游领域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工作更加透明,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获取文化旅游领域政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1.主动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工作,紧扣时代脉搏,紧贴政情民意,深入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2024年,2024年,本机关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公开25条。

      2.依申请公开。明确了办理流程及时限,规定了反馈的办理意见须形成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经局分管领导签发后,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方式进行答复。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更新政府县政府网站涉及文体旅局的栏目内容,积极转载发布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加强内容审核,尤其是特定表述、固定搭配等内容信息,确保发布内容信息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抖音号茶韵安溪 文旅之声等信息公开的载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

      5.监督保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信息的收集和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够深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单位将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加强局属各部门、股室密切配合,加强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公开,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进行更新信息,加强平台管理和维护。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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