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6-1620-2016-62708
- 发布机构:旅游事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要求,编制安溪县旅游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县旅游局办公室,电话:23228517,电子邮箱:axlyj@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2015年,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科学规范载体形式,持续强化基础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旅游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示内容规范性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依据还需细化;三是股室之间协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不断提升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 | 5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0 | 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0 |
安溪县旅游事业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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