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9-3000-2017-71001
- 发布机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室)及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安溪县文体新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县文体新局办公室,电话:23232446,电子邮箱:axwtx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设专人负责发布公开信息,加快政府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类整理,方便群众查阅,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职人员和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从实际出发,采取了政务公开栏、上网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将需要向社会进行公开的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公开。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学习培训不够,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 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深刻等问题。
2016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统筹安排好信息化网管建设,打好硬件基础;按照专业化、规范化的标准改进和完善宣传各项业务台帐,为信息化管理做好充分准备,加快信息化技术应用;完善信息的发布、增加和删除的程序,保证信息发布的质量,做到信息的规范、有效。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4 | 7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4 | 7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0 |
安溪县文体新局
2015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