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08:20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退役军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A6楼,邮编:362400,电话:0595-23010001,传真:23010002,电子邮箱:axty23010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

    (三)规范公开内容。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核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并对有关信息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健全平台建设借助安溪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准确、全面发布退役军人事务信息,保障群众对退役军人事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落实监督保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2020年,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单位职能、权责清单等,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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