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幢1903室,邮编:362400,电话:23232114,电子邮箱:axtjj311@126.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苏杜松担任,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日常检查等方面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国民发展和社会统计信息类信息22条,占71.0%。

            2.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审查流程,将为民服务放在首位,从“有没有”“能不能”向解决企业群众实际需求转变,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与沟通,明确申请人的切实需求,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主动回应,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准确的答复。2023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规范办理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以法定公开内容为基础,对重点信息进行梳理。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开发的内容安全审查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5.监督保障。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为兼职,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衔接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2024年度,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安排较稳定的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和相关统计信息,确保统计服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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