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8-3000-2017-80495
- 备注/文号:安公用〔2015〕15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1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网”(www.fjax.gov.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服务中心1号楼719室,邮编:362400 ,电话:26003889,电子邮箱:axszj@126.com)。
一、概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透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列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按规定研究制定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1、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局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收集、发布、更新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规范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目录,明确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以及网上公开审批流程图。此外,我们还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明确分类,并明确了各大类应归列的项目内容,便利公民查阅,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规范内容,及时公开。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及时公开。一是充实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建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填报相关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要求各科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交局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由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统一进行网上公开,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历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公开了4条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二是公开了2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类信息;三是公开了4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类信息;四是公开了12条关于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五是公开了1条工作动态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的市政公用事业局子网站及公开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促进监督检查、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贴近服务对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重点加大对一些服务对象比较关注的便民工作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确保公开的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 |
18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23 |
184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文件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