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8-0101-2024-00004
    • 备注/文号:安城管〔2024〕2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9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29 10:30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3年度,我局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

      1.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局法治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党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放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办,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依法决策。

      (二)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充分彰显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提高自来水用水服务水平。办理事项入驻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网通办系统。线上申办,线上缴费,零跑腿,实现全程网办。同时用户可线上申请水表过户、水表销户等业务,2023年1-12月已累计受理网上申请业务424余件。供水企业主动提前介入,保姆式服务,根据用户用水需求,实地勘察,现场受理和出具施工方案。完成供水配套设施接入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接入事宜,确保开工即通水。让用户零跑腿,真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等问题。针对重点项目、应急工程及用户意愿,推出先“安装后付费”机制,不以客户缴费为挂表通水前提条件,提升供水便利度;二是优化燃气供气服务。进一步提升民用户高频业务上门服务效率,将民用户改管上门服务时限由10天压缩到5天,开通上门服务时限由7天压缩到3天,将获得用气有外线工程平均办理时间由2天压缩到1天内。对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阶段性优惠下调,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全县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优惠下调0.10元/立方米。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66项,依据“四张清单”对违法当事人不予处罚共1411起,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14.11万元。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日趋完善

      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股室人员学习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提高判断、审查能力,严格审查文件内容,确保主体、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并及时送县司法局备案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深化占道经营、噪声扰民、渣土运输、油烟污染等乱源乱象整治,着力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今年以来全县共劝导占道经营10463起,处罚8件、罚款0.08万元,劝导、制止施工噪音扰民行为239起,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98家,查处渣土车“滴洒漏”39件、罚款7.8万元。二是推进乱停车治理。贯彻落实《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深入开展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和停车场错时共享工作。目前,我县共备案经营性停车场115个,泊位数18325个。其中,道路停车场24个,泊位数853个;在祥华乡停车场共享停车位24个,含充电桩停车位3个,在工作日晚间、周末及节假日等时段对外开放,让位于民,缓解群众停车压力;三是抓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县累计组织4898人次开展2349次燃气安全排查,累计发现隐患2000余项,在“全国燃气整治系统APP”录入餐饮用气场所2.460万家,挂牌巡检率、挂牌率100%;停止用气场所供气42处,开展燃气执法检查185次,立案40起(含公安行政拘留3起),罚款17.256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起,扣押液化气钢瓶242个、车辆2部,取缔13家不具备储存和经营条件的瓶装供应站点。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共有51人通过执法资格证考试,其中35人已领证,待领证16人,进一步填补执法人员空缺,增强执法力量;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促进行政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稳步提升

      1.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一是深化政务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二是加强诚信建设。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双公示等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06件、行政许可决定230项,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受理并同意信用修复申请2件。

      2.自觉接受各方监督。2023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13件、协办3件;承办县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1件。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主办建议提案均与代表和提案者进行了沟通联系,代表和提案者的反馈全部为满意件,实现办复率、沟通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六)社会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

      一是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工作,深入社区、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普及燃气安全、垃圾分类知识,共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法律条文4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6次;三是持续推进线上普法,依托“安溪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报道执法典型案例、综合整治、法律法规等宣传内容,发布《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解读视频4期。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普法工作缺乏创新,普法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工作实效性有待提升;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清单数量较少,适用范围较窄。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学法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动态管理部门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严格立案、裁量、处罚审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借助网站、公众号、朋友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平台,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强化普法宣传的实效。

      特此报告。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存档。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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