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5-00054
- 备注/文号:安水〔2025〕22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2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我局共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1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22日—12月30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目录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文本 |
|
1 |
泉州闽光产能置换炼钢及配套工程 |
安溪县湖头镇 美溪村、湖三村 |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丰霈环保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见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