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5-00030
    • 备注/文号:安水听公〔2025〕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1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时间:2025-10-11 11: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 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 感德镇霞春村土楼桥下游汪鲜明涉嫌非法采砂 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内容: 感德镇霞春村土楼桥下游汪鲜明涉嫌非法采砂

      听证时间: 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     

      听证地点: 安溪县水利局25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谢天德     联系电话:  0595—23234234  

      联系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501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 请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听证,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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