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4-00052
- 备注/文号:安水〔2024〕25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我局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2份,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生产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
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审批意见 |
1 |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三角洋安置区 |
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
安溪县剑斗镇剑斗村 |
安水审[2024]19号 |
2024.11.5 |
见附件 |
2 |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感德岐阳安置区项目 |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
安溪县感德镇岐阳村 |
安水审[2024]20号 |
2024.11.8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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