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4-00052
    • 备注/文号:安水〔2024〕25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材料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4-12-02 11:09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我局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2份,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生产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

      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序号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审批意见

    1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三角洋安置区

    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安溪县剑斗镇剑斗村

    安水审[2024]19号

    2024.11.5

    见附件

    2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感德岐阳安置区项目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安溪县感德镇岐阳村

    安水审[2024]20号

    2024.11.8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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