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4-00051
- 备注/文号:安水函〔2024〕10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4
官桥镇人民政府:
近日,我局组织召开2024年度市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溪县官桥镇岭头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评审会。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后提交报批稿。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规模
同意实施方案的受益范围、受益人口和供水规模。即工程供水范围为官桥镇岭头村后畲角落,总受益人口500人,供水规模90吨/日,供水保证率为95%。
二、供水水源、水质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即工程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应做好水源地保护,严防原水水质污染,在醒目位置设置水源保护警示牌。原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出厂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
三、取水工程及输水管道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即官桥镇岭头村后畲工程新建机井1口、埋设180米的De50PE输水管道。
四、净水工程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工艺。即官桥镇岭头村后畲工程利用已建净水设施,新建50T不锈钢方形水箱1座,安装1套消毒剂投加器。
五、配水工程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配水管网设计方案,即官桥镇岭头村后畲工程新增埋设300米De75、190米De63、160米De50、810米De40的PE配水管网。
六、入户工程
官桥镇岭头村后畲工程利用已建入户管道并新增安装入户智能水表50套、水表箱10个。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1个月。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同意实施方案的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即工程概算投资25.25万元,除省级补助15万元外,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九、项目管理
(一)官桥镇人民政府应当按有关规定组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法人,提出建设期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方案。项目法人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
(二)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建设情况在项目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筹措、项目法人及举报电话等。
(三)项目法人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工程档案资料等。
(四)官桥镇岭头村应建立健全供水工程管护机制。成立管理机构或明确管理人员,制定水费收缴办法,做好运行管理与安全生产,保证工程正常运行供水。
附件: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镇、村 |
角落 |
现状年 受益人口 (人) |
供水 规模 (吨/日) |
水源工程 |
净水工程 |
配水工程 |
||
取水构筑物 |
输水管道 管径/长度(mm/m) |
配水干道 管径/长度(mm/m) |
入户管道 及水表 |
|||||
官桥镇岭头村 |
后畲 晒谷仑角落 |
500 |
90 |
机井,1口 |
De50,180m |
50T不锈钢水箱,1座 消毒剂投加器,1套 |
De75,300m De63, 190m De50, 160m De40, 810m |
智能水表, 50套 水表箱,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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