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4-00039
    • 备注/文号:安水〔2024〕18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6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8-16 09:32

      西坪镇、城厢镇、龙门镇、蓬莱镇、湖上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2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00万元,用于洪涝灾损水利工程修复工作(具体项目和任务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的相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挪用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表

      2. 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表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

      补助资金

      (万元)

      备注

      1

      西坪镇

      修复镇区护岸约245

      22

     

      2

      西坪镇松岩村

      修复护岸约120

      8

     

      3

      城厢镇

      修复长壁水库放水涵洞塌陷约3米,坝坡塌陷约2

      15

     

      4

      龙门镇

      修复大花湖水库涵洞出口及排水棱体约8米,坝基漏水面积约32平方米

      20

     

      5

      蓬莱镇

      修复芹山水库排水棱体上部塌陷2处,长约2米、宽约2

      15

     

      6

      湖上乡

      修复护坡长约8米、宽约10、高约5米,修复涵洞长约5米、宽约4米、高约2

      20

     

      合计

      100

     

      附件2

      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实施

      项目

      总体目标

      开展江河洪水、渍涝、山洪地质灾害、风暴、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救灾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时效指标

      质量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三级指标

      水库、堤岸(护岸)水毁修复数量(处

      资金下达到省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80%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受益群众满意度(%

      西坪镇

      2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90%

      城厢镇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90%

      龙门镇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90%

      蓬莱镇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90%

      湖上乡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9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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