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4-00038
    • 备注/文号:安水〔2024〕18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4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8-05 10:20

      安溪县三英渠水资源调配中心,蓬莱镇、城厢镇、虎邱镇、蓝田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7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用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具体项目和任务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的相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挪用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表

      2. 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表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

      补助资金

      (万元)

      备注

      1

      三英渠水资源调配中心

      排洪渠护岸及堤岸水毁修复

      15

     

      2

      蓬莱镇

      百里渠排洪渠护岸及堤岸水毁修复

      10

     

      3

      城厢镇

      澳江渠排洪渠护岸及堤岸水毁修复

      15

     

      4

      虎邱镇

      湖东村排洪渠护岸及堤岸

      10

     

      5

      蓝田乡

      镇区排洪渠护岸及堤岸水毁修复

      20

     

      合计

      70

     

      附件2

      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实施

      项目

      总体目标

      开展江河洪水、渍涝、山洪地质灾害、风暴、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救灾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时效指标

      质量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三级指标

      堤岸(护岸)水毁修复数量(处

      资金下达到省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80%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受益群众满意度(%

      三英渠水资源调配中心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85%

      蓬莱镇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85%

      城厢镇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85%

      虎邱镇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85%

      蓝田乡

      1

      80%

      100%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8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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