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4-0003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 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6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时间:2024-07-16 16:10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我局共收到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0595—23280671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
邮 编:362400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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