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1-0101-2025-00004
- 发布机构: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安溪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民政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步开展殡葬服务管理、老有所养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0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13500万元的100.37%,比上年380888万元增加34134万元,增长8.96%),上级补助收入336329万元,调入资金48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4989万元、国有资产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32万元、其他基金调入30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424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24万元,加上年结余75897万元,收入合计9808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053万元(比上年784770万元增加29283万元,增长3.73%),上解上级支出169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386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1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06万元,支出合计923977万元。年终结余5686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3304万元(比上年173501万元减少70197万元,下降40.46%),上级补助收入5889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5107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8522万元,调入资金22164万元,加上年结余13345万元,收入合计4662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5121万元(比上年171502万元增加63619万元,增长37.09%),上解上级支出460万元,调出资金4498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2997万元,支出合计403567万元。年终结余6265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32万元(完成预算3000万元的104.4%,比上年4616万元减少1484万元,下降32.15%),加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收入合计31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13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县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二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335万元(完成预算94292万元的98.99%,比上年91993万元增加1342万元,增长1.46%),基金支出85387万元(完成预算83510万元的102.25%,比上年76459万元增加8928万元,增长11.68%),本年收支结余794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4727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等单位在具体组织实施2024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面对经济下行、产业转型、房地产行业低迷、财源短缺等多重压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运作,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力促财政平稳有序运行。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1.部分应缴预算款未及时收缴。
2.八家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14.99万元未收缴。
3.未提取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4.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
5.“暂付款”管理不到位。
6.国有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偏低。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县民政局2024年度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经费保证了单位正常工作运转,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规定,能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审计发现:
1.专项债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2.部分服务事项开展工作不实。
3.未按中期评估等次标准支付服务费。
4.多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散居孤儿保障金。
(三)其他审计情况
1.安溪县殡葬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
(2)主要丧葬用品价格虚高。
(3)服务项目采取业务提成,增加群众负担。
(4)多次调减小卖部租金,管理混乱。
2.老有所养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完全失能人员重复享受上门服务。
(2)提前一个月领取低保高龄补贴。
(3)护理补贴重复发放。一是重复发放护理补贴。
3.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补助资金109.66万元滞留乡镇。
(2)部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使用成效不佳。
三、2023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18条,已整改17条,正在整改1条。
四、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统筹管理各类政府资源,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发挥好政府投资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完善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机制,及时、合理分配资金,高效、合规使用资金。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暂付款项管理体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制定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按照预算安排财力消化和清理回收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分批分类清理计划。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财政暂付款的政策要求,严控新增暂付款规模和累计余额,确保暂付款总额逐年下降,数额不反弹。
(四)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县民政局要加大对殡葬服务行业的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县殡仪服务中心要发挥宣传贯彻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作用,做好全县的殡葬改革和管理日常工作。
(五)完善养老机制建设。县民政局应建立健全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相关制度,结合各乡镇实际养老需求,积极整合资源,有效拓宽涉老政策覆盖范围。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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