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16:3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由安溪县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溪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9层,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428,传真:23232428,电子邮箱:axsf3232428@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溪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深化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根据县政府办要求,在文件公开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单》,做到先审批再发布。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依托县政府网站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及时有效了解和关注司法行政工作,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透明,助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83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条,在“法治安溪”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及时在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65篇确保我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安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七)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2021年,安溪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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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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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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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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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表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安溪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有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与广大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偏重文字形式,图表、视频等鲜活生动的形式采用偏少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督与考核机制,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优化公开方式;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政民互动,更好地服务百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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