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9-1620-2017-90973
- 备注/文号:安司(2016)1号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相关信息公开处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95-23232428,电子邮箱:axsf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度,我局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对各科(室)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我局2015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为宣传安溪县司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我局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6条,在安溪普法网共公布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历年累计公开42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要类别情况有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普法知识等。
(三)公开形式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安溪普法网及其他便民渠道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通过县政府信息公众网对外公开。2015年度,我局尚未接到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目前未对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开文件的标准不够清晰,是以管理对象、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文件才需要公开,还是按照“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强化业务工作培训。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的学习培训工作。
七、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暂无此项情况。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1 | 42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1 | 42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司法局
2016年1月4日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 |
安溪县司法局 2016年1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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