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110-3000-2014-00002
- 备注/文号:安司[2013]13号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2-2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相关信息公开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95-23232428,电子邮箱:axsfj@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以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积极推进网络、媒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形式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制作、信息发布、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装备管理等制度,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按照《条例》、《通知》的要求,我局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共发布信息23条,在安溪普法网共公布信息2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历年累计公开33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要类别情况有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普法知识等。
(三)公开形式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安溪普法网及其他便民渠道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通过县政府信息公众网对外公开。2013年度,我局尚未接到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目前未对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档案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的状况。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七、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暂无此项情况。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0 | 331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0 | 331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司法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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