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9-0101-2024-00020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9
    安溪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24-11-29 17:3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司〔2024〕73号)和《关于印发安溪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工作机制的通知》(安建〔2024〕16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统揽全局、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聚焦好房子、好社区、好街区、好城市“四好”建设,聚焦物业管理痛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主动靠前作为,助力构建基层依法治理格局,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专班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安溪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专班,落实具体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日钦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爱平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伟泽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翁财能  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福元  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董小湖  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吴晓缤  凤城司法所所长

      李小越  城厢司法所所长

      黄海经  参内司法所所长

      钟昆明  湖头司法所所长

      杨  启  感德司法所所长

      陈燕中  西坪司法所所长

      王贵卯  尚卿司法所所长

      谢诚勇  龙涓司法所所长

      柯文伟  官桥司法所所长

      黄永强  龙门司法所所长

      陈燕源  一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志强  联谊律师事务所主任

      钟志强  安荣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霓翩  铭群律师事务所主任

      各股室(局)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联络员:陈松松  县司法局法治调研督查股负责人

      专班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一)物业纠纷调处工作组

      组  长:翁财能(兼)  副组长:吴福元(兼)

      成  员:王全成  普法与促进法治股股长

      陈宝珍  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林沈毅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副股长

      谢超敏  普法与促进法治股工作人员

      叶燕红  普法与促进法治股工作人员

      谢龙辉  县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

      (二)普法宣传工作组

      组  长:董小湖(兼)

      成  员:陈松松(兼)

      林艺达  法治调研督查股工作人员

      章建全  行政执法督查股工作人员

      今后专班及两个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另行文。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工作“谋划落实”。根据县里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律师挂钩住宅小区,深化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和挂钩联系社区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化纠纷排查化解“定纷止争”。配合县住建局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为调解员,并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依法依规开展调解活动。协助县住建局组织物业纠纷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星级调委会、调解员评选活动,提高物业纠纷调解员的履职能力。积极参与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化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助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疏通堵点”。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机制,倡导律师主动为居住小区提供公正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 “五在场”工作,同时组织法律顾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到村(社区)为物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讲、现场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增强社区群众、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强化执法协调保障“前端规范”。结合乡镇执法事项赋权评估工作,指导推动基层迫切需要、有承接能力保障的物业管理等相关执法事项依法依规赋权下放乡镇。支持住宅小区管理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及时安排执法资格考试,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强化执法力量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探索在物业小区挂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推进司法所有序开展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五)开展小区普法宣传“解读难点”。督促指导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与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开展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线上线下结合,联合住建等普法责任部门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微视频、布设主题图展、悬挂标语横幅、提供法律咨询等。组织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小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物业规范管理、小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无偿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指引、帮助符合条件的居民申请法律援助。深化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开辟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绿色通道,助力经济困难群众依法维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认识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小区治理法治化进程,切实打通小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细化措施举措、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主动加强与司法联盟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优势互补、力量叠加,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总结本系统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的进展成效,深度挖掘和广泛宣传法治建设中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和事迹,确保季季有成效、群众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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