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9-0101-2024-00011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30
    安溪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4-07-30 15:55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提高考试组织及响应质量,今年来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中,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及乡镇综合知识考试已改革采用常态化机考模式,实现在线报名、在线学习、在线模拟、在线预约,并采取机考方式,加密考试组织频次。近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常态化机考改革后,将组织举行新一轮次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轮次考试时间

      2024年8月1日全天;

      二、本轮次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综合法律知识;

      每场次考试安排人数:150人;

      三、本轮预约安排

      考试预约时间:7月24日14:00-7月28日1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9日14:00-7月31日8:30;

      四、组织及参考要求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中,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乡镇持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要求考试通过率低于75%将扣减各地绩效考评分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好考试动员组织工作,及时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工作基础。

      1、及时动员报名。各单位要梳理本单位执法人员底数,结合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报名,及时上传资料。

      其中,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做好本单位综合法律知识组织,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本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组织相关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乡镇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要按照7月3日下发的《安溪县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的通知》的工作流程及人员资格要求,认真审核审查报名资料,严把考试“入口关”。

      2、做好参考组织。各单位报考人员要及时参加在线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实战能力水平。各单位要切实保障报考人员的学习及考试时间,督促提醒报考人员及时参加模拟考试,以便统筹安排考试组织工作。

      3、严格考试纪律。各单位要督促已报考人员及时预约参加正式考试,并准时参考,有效保证考试通过率。对于报名后长期未开展学习未通过模拟考、预约后无正当理由缺考、考试中存在违纪作弊行为的,以及多次考试不合格、考试分值畸低的人员,将视情予以通报,并扣减相关单位绩效考评分值。

      考试预约后,因工作冲突等原因无法参考的,须由所在单位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将情况说明报送到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将汇总给市司法局。

      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及时分享考试组织及执法证件申领换发等相关工作信息,请各单位于7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预约考试的人员信息(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送至司法局行政执法督察股。

      联系人:林慧捷,联系电话:0595-23285569,联系邮箱:axsfxzzfdc@163.com

      安溪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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