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9-0101-2024-00010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安溪县司法局关于建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 清单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4-06-28 15:24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公证处、法援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安委办〔2024〕48号)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的通知》(泉司〔2024〕21号)精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现就建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安溪县司法行政系  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举措。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应在尊学守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尊崇法治、掌握党规国法、模范遵规守纪、带头厉行法治,矢志不渝做法治建设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和忠实捍卫者,为全面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二、明确学习内容,落实学习举措。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  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化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把握;重点学习党章、宪法等领导干部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掌握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要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合理制定学习计划。要落实“四个一”举措,即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举办一场专题法治培训班、通过一次学规学法考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以 “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以及各类专业能力培训班次必训内容,充分运用“福建司法”“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数字化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富有成效的学规学法活动。

      三、完善学习制度,健全激励机制。要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司法局每两年将对清单进行一次梳理检视。要健全督察检查调研机制,将落实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情况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督察、检查和调研的重要内容,作为示范创建的重要指标和集体、个人申报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以真督实察推动清单制度落到实处,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附件:安溪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

      法律法规规章清单(2024年版)

    安溪县司法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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