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11:16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5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20191231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717室,邮编:362400,电话:23232018,传真:232338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28件,办结率100%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跟踪与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是不断加强规范工作。围绕公众需求,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定位,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目的。对在政府网站公开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禁止发布与政府职能无关的不实信息、不当言论,杜绝内容“不务正业”等现象的发生。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是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理论调研,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题。突出重点领域,公开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定期公布食品抽检结果,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82

    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9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6

    3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6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6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6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意义认识还存在不足;主动公开中的文件数量不够。

    (二)改进措施

    1.拓宽公开内容与渠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让各股室、所、队、中心自觉、及时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2.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研讨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的群众关系。

    3.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树立信息公开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通过政府网站这个窗口,不断扩大公开渠道和途径,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牢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让外界进一步了解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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