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1 10:1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fjax.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7楼,邮编:362400,联系电话:0595-23232018)。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民生工作,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三级领导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并落实政务公开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机制,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二是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处理依申请公开、县长信箱等群众诉求,并要求相关股室抓好具体工作,满足公众期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局领导班子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户外政务公开栏、办公场所公示栏公开政府信息,在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微信公众号上放置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时限,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渠道,及时、准确公开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消费维权等各类监管政策、监管信息及工作动态等信息。运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便利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更加及时、方便、高效、便民。今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 

      (二)强化互动,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强化互动回应,结合我局监管职能,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监管政策、监督执法、典型案件和消费警示等信息予以及时公示。制定《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并予以公布。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和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开工作,案件摘要信息内容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积极受理社会各界群众依法依规查询企业信息,公布投诉咨询监督电话,主动公开和受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除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外,我局充分借助泉州晚报、中国食品安全报、安溪报等媒体,对12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抽检报告、工作动态、公告等,增加市场监管信息的覆盖面,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社会共治中来。 

      (三)加强培训,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对公开事项是否公开或不公开、依申请公开进行选项认定,属公开性公文网上发布,起草单位负责初审查、局领导审批、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 做到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把好出口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在网上发布。定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提高门户网站专栏的防护能力,保护门户网站专栏的数据安全。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讲解培训信息公开专业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4条。 

      (二)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财政预算决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等,特种设备许可信息44条,占28%;行政处罚信息36条,占23%;监督抽检信息8条,占5%;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公示信息60条,占38.2%;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占1.3%;工作动态类的信息7条,占4.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专栏向公众主动公开,并辅以人工电话或传真受理、纸质查阅、信箱等多种方式及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另外以微信公众号、局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安溪报、安溪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形式,方便群众获取和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坚持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解读,解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监察法》《宪法修正案》等法规规章共10余次,发布申报2017年度商标品牌项目奖励资金等通知5次,712日发布《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必须的》动画宣传短片,社会反响良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事项。212日发布春节消费提示和禁止传销警示。323日发布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操作指南。412日发布科普保健品防诈骗知识,提醒中老年人宣传具有治病作用的高价保健品、治疗仪是骗人钱财。615日针对热销进口啤酒可能存在的无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含糊不清等现象进行消费提醒。83日,发布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91日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124日发布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倡导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1213日发布安溪县外烩餐饮小红榜42家,指导规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22条,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26条。其中通过当面申请0件,通过网络申请7件,通过信函申请15件。 

      办理情况如下:已答复22件,待答复0件,“同意公开”15,“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件。 

      其中部分公开的1件申请由于部分申请公开内容属于过程性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部分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有2起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申请人刘某认为我局超过法定期限未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于621日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县政府经审理以超过复议期限、被申请人已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公开答复义务为由驳回复议申请。(2)申请人张某对我局做出的依申请公开答复(安市监信息公开〔20188号)不服向县政府提起复议要求撤销答复书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复印件,县政府经审理认为该信息属于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且已告知申请人,我局已履行法定义务,维持我局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2018年度,本局未出现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职工都是兼职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较单一,尤其是新媒体的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持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持续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3.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落实责任。持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7 

      89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7 

      89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2 

      12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7 

      3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5 

      8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2 

      12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8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8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6 

      18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2

      5 

      行政诉讼数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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