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5-0101-2024-00028
    • 备注/文号:安市监函〔2024〕1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3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1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23 09:31
    何瑞波委员

        《关于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助力我县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331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监管执法工作中坚持“遵法度、有温度”的理念,在服务经济大局下谋划监管工作,展现部门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贯彻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下发《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推动监管方式从刚性监管向包容审慎监管转变。“四张清单”执行以来,依据清单对违法行政相对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186起,从轻行政处罚46起,减轻行政处罚7起,减轻行政相对人经济负担约785万元。

    二、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结合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分布特点,积极、灵活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醒等行政指导柔性监管方式,下发《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力推行审批事务辅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合规经营指导制、维权兴企引导制等四项行政指导机制;加大《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宣传力度,推动经营主体增强防控法律风险意识,指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行政指导推行以来,我局通过举办《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4年版)》宣贯会、入企帮扶指导合规经营、审批窗口办照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指导,分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实施行政指导800余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和行政指导工作,切实指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营商环境。

     

    领导署名:陈曦

    联 系 人:翁培育

    联系电话:0595-23228006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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