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5-0101-2024-00027
    • 备注/文号:安市监〔2024〕5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9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方案
    时间:2024-10-09 11:53
     系统各单位

    2024年9月2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

    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围绕“四个环节”统筹整合食品各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任务,通过优化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队伍,实施系统性、集成式、一体化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改革,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综合查一次”,落实精准有效、公平公正和文明有序监管,切实减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基层负担,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二、职责分工 

    (一)负责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推进,负责辖区专项检查任务的统一组织和任务派发,建立完善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计划,统筹整合归并同类项,制定辖区监督检查任务。开展对辖区重点风险、重点问题、重点主体的监督检查,实施对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成效的后评价,及时统计分析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改革工作情况,收集并提出推进改革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辖区食品安全行政检查质量。(责任单位:应急股、食品股、餐饮股、审批股、企监股、网监股、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的具体落实,全面归集并动态维护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执法检查人员信息,负责辖区专项检查任务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录入监督检查信息,反馈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高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规范性。(责任单位:各市监所)

    三、进度安排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综合考虑地理区域、检查对象主体量、业态覆盖面、监管执法力量配比等情况,分阶段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扩大试点阶段(2024 年9月)

    1.结合先行先试情况,将凤城镇市监所作为试点,逐步扩大至全县。县局工作专班要及时收集汇总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建设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标签信息管理功能,基于各类主体的基本生产经营业态分类,建立健全标准化、统一化的主体标签库。持续改进系统功能,完成系统正式环境部署、权限配置,逐步推动试点单位从测试切换到正式系统执行监督检查,提供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解答和支持。

    2.县级专班要组织做好改革工作方案、协同检查工作规则及系统培训工作,让所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都熟悉改革情况,推广并全面使用“智慧市监”APP 移动端开展检查执法工作。

    3.各市监所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今年以来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录入,补充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机构信息。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4 年10-12月)

    1.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各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组织保障,合力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2.各市监所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3.县局相关股室要应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监管实际,统筹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各项任务,结合重点时段、重点主体、重点问题等工作需要,经归并整合后制订下一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录入系统,明确检查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等,原则上上级已部署的同类检查任务,下级不再重复开展。除有因检查外,因工作需要确需新增开展的规模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等任务的,应由部署任务的牵头业务部门向上级对应业务部门报备。

    4.根据系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系统按照“双随机”原则,自动生成并逐季派发各市监所的监督检查任务。新增检查任务,经系统统筹整合后,纳入季度检查任务一并实施。

    5.各市监所在福建省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中对食品生 产经营主体叠加标注各类个性化标签信息,实现对主体特征的“精准画像”。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5 年1月)

    1.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成效后评价工作机制,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指导管理和跟踪问效,按季度组织进行抽查,客观评价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检查质量、整改落实等情况。

    2.组织进行改革成效分析评价,通过对制度设计、运行和实施效果、协同运用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改革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精心实施、精准发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行并取得明显成效。各业务股室要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总结评价等工作,定期梳理改革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汇总至县局工作专班。

    (二)夯实改革基础。各业务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改革工作内容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监管人员熟知协同检查规则、行政执法、系统应用等相关要求,提升业务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文明有序开展监管执法。坚持寓服务于监管,落实执法检查“两张清单”制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为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深入宣传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进度及工作成效,形成良好氛围和舆论导向。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总结亮点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展现监管执法工作新形象,努力提升公众满意度。

     

    附件:安溪县市场监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

    专班

    成员名单

     

     

     

     

     

     

     

     

     

     

     

     

     

    附件

     

    安溪县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

    改革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许锦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剑平   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吴晓萍   应急协调股股长 

    陈志山   行政审批股股长

    高剑峰   企业监管股股长

    白安妮   网络监管股股长

    林育富   食品监管股股长

    张翼飞   餐饮监管股股长

    陈育隆   执法大队大队长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设在应急协调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专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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