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5-0101-2024-00021
    • 备注/文号:安双跨联办〔2024〕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关于印发安溪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10:32
     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泉州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24]1号)安排,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意见,制定了《安溪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基本手段,是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更新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不断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发起响应、组织实施、后续处理、结果公示等工作机制。要按照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任务实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科学化运行,着力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机制,推进公正精准高效监管。

    二、强化平台运用,提升监管效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部门联合双随机”模块(以下简称“平台”)已经正式启用,但平台覆盖面及使用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年度全县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制定、检查对象的抽取、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结果的录入均应统一在该平台进行操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在平台上完善账号设置、关联抽查事项清单、导入人员库和对象库,夯实联合抽查工作基础。各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并实施检查,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对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的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本部门行业主管领域,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

    三、强化跟踪督导,保障工作实效

    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将继续作为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中“市场监管”的二级指标,其中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联合双随机”模块的运用情况将仍纳入监测。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跟踪,注重沟通协调,协同联动完成联合抽查;同时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业务请示,推进全县联合抽查常态化开展。市联席会议办继续将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推动各部门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总结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包括任务实施情况、经验做法、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于12月5日前报送上级对口部门及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安溪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安溪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成员单位: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县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商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文体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监局、城管局、统计局、金融办,泉州安溪生态环境局、县医保分局、县税务局、泉州海关驻安溪办事处、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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