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5-0101-2024-00018
- 备注/文号:安市监〔2024〕1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铁拳”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要内容,是质量、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县市监局建立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内部协作机制,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工作无缝衔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对“铁拳”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早谋划、早部署,制定贴近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护民生”“保安全”“反欺诈”,打建并举,纵深推进“铁拳”行动。
二、立足本地实际,突出查办重点。各相关单位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活动,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制造业产品领域,以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消防产品(市市场监管局部署)等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2.食品安全领域,以宣称镇痛、安睡等功能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以及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部署);
3.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处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行为;
4.检验检测领域,重点查处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活动中,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5.查办线上线下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过程中,重点查处加油机计量作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案件。
要结合属地产业分布、消费环境、群众诉求等实际情况,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案件查办重点,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彩,以执法“小切口”,护航“大民生”,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铁拳”不仅是一项行动,更是一项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铁拳”机制统筹协调作用,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既要牵好头抓好总,又要推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以“铁”的机制保障“铁”的行动。一要细化措施。参照上级分工,制定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宣传曝光等方面重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抓好落实。二要加强督促指导。各业务股室要及时指导各办案单位研究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强化对跨区域案件查办工作的统筹协调,查办重大案件要及时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挂牌督办。三要推动标本兼治。认真研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执法经验,释放末端执法的倒逼效应,推动构建系统协同高效的监管执法机制,加快完善、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四要加强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会商、执法联动、共享互通,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四、坚持打宣结合,释放震慑效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集中曝光,放大震慑效应。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在“集中曝光日”统一曝光典型案例;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在商标和专利代理、检验检测行业建立“业内专题曝光机制”,面向全行业分批曝光违法企业,加大震慑力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选择适当的媒体长期合作,打好案例曝光、跟踪报道、专家说案、以案释法组合拳,叫响做强“铁拳”品牌。
五、做好信息报送,推动工作落实。各所每月2日前向执法大队报送上月典型案件(不少于1个)及工作动态(不少于1条);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需要上级市场监管局协调办理的案件线索可随时报送;4月2日、9月26日前分别报送一季度、前三季度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4);7月2日、12月12日前报送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4),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希望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总结推广的,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沈德锋,联系电话:0595-23289027。
附件:1.安溪县市场监管局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
目录
3.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4.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案件查办
情况表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4〕9号)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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